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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读国中的我只有一百五十厘米,长得这么矮却总是两眼看着地走路,驼背驼得像个小老太婆。眼睛嘴巴鼻子脸颊都小小的,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黄毛丫头。早恋早熟,似乎八辈子也和我打不上关系。

而且,那时候,我还有一个让妈妈很不齿的爱好——我爱吃棒棒糖。

我五岁的时候,就知道棒棒糖有柠檬味、巧克力味、牛奶味、苹果味、葡萄味、橘子味等几十种口味,我还知道,心情好的时候,吃一支苹果味的棒棒糖好心情会持续得更久一点,而难过的时候,吃一支柠檬味的棒棒糖,心情又会好很多。至于嘴馋的时候,巧克力口味的才是首选。所以,任性又爱哭的我,每天都要爸爸给我准备好几种口味的棒棒糖哄我。

长得瘦小胃口却极大的我对棒棒糖的需求量很大,起床一支,饭前一支,睡觉前一支,玩耍的时候,也要含着一支;等到我稍大一点,我开始看书,那时候,我要一边含着棒棒糖,边翻书。我从前的童话书和连环画,上面有很多像藏宝图一样的口水渍,那是小时候吃棒棒糖的时候弄脏的。

不过爸爸总有办法做得到,在我想吃的时候,他就能拿得出来。从小到大,爸爸都很疼爱我,这种爱是毫无道理的。妈妈总是批评爸爸对我太溺爱,这时候爸爸温和地笑一笑,我骑在他的脖子上对这个小心眼的女人做鬼脸。

然而,时间为妈妈打了一场胜仗,每天含着棒棒糖的我终于要为这点小幸福付出点代价,我那两排看上去洁白又亮闪闪的牙齿,出现了三颗暗藏着有蛀牙的“害群之马”。只有13岁的我,开始常常要看牙医。那个满嘴都是假牙的老牙医充满权威地跟我说,常常吃糖是吧?不准吃那么多糖啦。不然蛀牙也会把你的牙齿吃掉。

每次因为牙痛到腮帮子也肿起来,泪眼汪汪地跟着爸爸去看那个老牙医的时候,我就狠狠下一次决心,发誓以后也不再吃棒棒糖。可是每次牙痛好了以后,我就更加坚决地吃棒棒糖。

我的决心,从来不能当真的。

我最怕牙痛,却更讨厌呕吐。坐巴士坐地铁我都没有问题,但是一爬上轿车,我就吐得天昏地暗。妈妈说,我天生贱命,享受不了荣华富贵。反正在她的眼里,我一无是处就对了。

我爱吃棒棒糖以及晕轿车这两个不中用的习惯,到了国三也没有改进。在已经学会偷偷打扮的女同学之中,整天含着一支棒棒糖埋头看小说的我是异类。我却毫不悔改,自以为很有性格与众不同。

3

2001年枫叶飘红的那个秋天,我升上国三。班里的同学开始颠倒黑夜为会考做准备,从来早早睡觉的我,开始颠倒黑夜看侦探小说,我不无向往地想,我这个白痴智障,终有一天会成为让他们目瞪口呆的侦探家。

6月7号、8号、9号,浴血奋战了三天,大家伤痕累累地从战场上下来,敢死队似乎已经全部阵亡了。所有回到教室里的人都耷拉着双肩,在考试前大声嚷着考完试以后把全部的书烧掉的人一个也没有出现。我本来挺高兴的,见到大家都垂头丧气,我也耷拉着双肩假装很沮丧,手里的书也没敢往空中抛起来。

“刘嘉妮,外面有人找你。”

孙康宜脸红红地走到假装垂头丧气收拾书本的我面前细声细气地说。

我才想起和小曼约好,考完试以后就陪她到南州门买胸围。

那时候我们15岁,15岁的我还是飞机场,前面一马平川。小曼比我好很多,那个时候的她,就已经接近一米七,身材很好的她该长肉的地方就长肉,高挑又漂亮,向来就是男生追捧的对象。

小曼说,这场摧残祖国花朵泯灭人性的试一考完,她就宣布成人。其实,她那么迫不及待,是因为她决定要开始跟周一帆交往,没有成人,没有戴胸围,谈恋爱似乎就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不过我觉得很好笑,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胸围为什么能让一场恋爱变得理直气壮。

我把书扔到桌面上,准备跑出去,还站在旁边欲言又止的孙康宜突然一把扯住我的衣袖结结巴巴地说:“她是你的朋友?”

“对啊。”

孙康宜的脸更红了,像被火烧了一样。他害羞地说:“你朋友很漂亮。”

“我知道。”我很白痴地点点头,丢下他跑了出去。

那时候我还是很纯真的一张白纸,虽然言情小说我也看了许多,爱情理论也能讲得头头是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又是另外一回事。我还没能明白喜欢一个人是一件需要这么迂回曲折的事情。我未能体会孙康宜欲言又止欲言又止,只是想通过我认识小曼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