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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网友留言也很激烈。

a:渣男!把女人当成什么了?玩完了甩一百万就了事!渣男去死!

b:这那是恋爱,这是明晃晃的炮友协议吧!

c:还说什么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睁开眼睛看一看,这个就是你们崇拜的男神,我呸!

d:这女的也是贱,明显不平等的协议还签,活该!

……

谢芫道:“现在帖子里全是骂我家男神的,这下他的招牌要砸了,我们臻铭估计也要受牵连。”

顾禹谦除了是谢芫的男神,还是她的老板。顾禹谦是臻铭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之一,当初谢芫进入臻铭律师事务所,很大一个原因是冲着顾禹谦去的。

稚言把手机还给她,“我觉得没什么大问题。”

“为什么?”

“协议是双方经过谈判和协商后共同签订并遵守的文件,既然他的前女友签了这份协议,那就是默认和他共同遵守协议里的规定,虽然协议里面有一些条件对于女方来说有点苛刻,但她觉得不能接受完全可以不签。现在是签了之后分手了,又觉得后悔,把协议挂了出来,给协议另一方造成了名誉侵害,这不就是违约么。”

谢芫反应过来,拍了拍脑门,“我他妈刚刚光看网友们的留言,都忘了这个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脑子秀逗了!”

稚言想起协议的内容,笑了笑,“不过,他确实很渣。”

“是的,我一直以为他很绅士,很体贴,没想到私底下这样的。”

“不过他渣的明明白白,这等于在开始恋爱之前就告诉对方自己是个渣男,这样不是挺好的么,如果不能接受可以拒绝,不签这份协议,如果觉得能接受,那就签,并且协议里不是说任何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都必须执行么,也就是说即便签了后悔了还能随时止损,你再看看协议后面那条,任意一方提出分手,他都会给一百万精神损失费。这不比那些玩弄女方感情最后还拍拍屁股走人的渣男更人性化一点么?”

被稚言这么一分析,谢芫噗嗤一声笑了,“好像很有道理啊,这么一想,跟他签这份合约,根本没损失,他那么帅,几乎全南城的未婚女律师都肖想着他,跟他谈恋爱可以炫耀一辈子吧,而且分手后能得到一百万,那就成小富婆了。”

无论谁提分手都给一百万,稚言感慨道:“他真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