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若是不狠一点。

大概也比林咎好不到哪去。

白锦没有丝毫愧疚。

他浑然不觉自己用完之后,就想将男人丢出去,交给沈长清的想法有什么不对。

他从来不是什么好人。

跟他合作,就要做好心理准备,这个圈子里,没有谁会同人讲道理,大家都是利益为上。像是在海里看到血肉的鲨鱼。

无论如何。

都会扑上去撕咬一口下来。

当年的白家就是如此被人扯咬。

他只觉得沈长清是一个废物。

早就同沈长清说过。

不要用邹尘。

他不听,自信出不了问题,反而得意洋洋自己能驯服邹尘这一只“烈犬”,男人的求职简历也曾落到过他的公司。

白锦都未曾看完。

只瞥到名字,就撕碎扔进垃圾桶里。

与虎谋皮。

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