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想起他妈妈是会说汉语的,紧张地瞪了岳人歌一眼。岳人歌笑眯眯地捏了捏他的手,“我妈妈是花都人。”岳人歌说,“不过她已经近三十年没回去了。”
岳人歌的家很大。四层高的小洋房,外表刷了灿烂的柠檬黄,已经点了灯,透出暖意,在寒意初降的秋天显得亲切可人。李牧跟着岳人歌进了门——映入眼帘的是宽阔客厅里簇拥着的沙发垛,地上铺着中东风格的地毯,旁边是红砖砌成的壁炉。壁炉上边摆着几枚相框,李牧试图张望,被岳人歌按住肩,“左拐,左拐,吃饭。”
餐厅是轻快的现代法式风格,顶上简约的吊灯大亮,灿灿的光晕伴着撩人的香气迎面扑来。
奶油白的长餐桌已然布置好,道道精美的菜肴冒着热气,李牧几乎要疑心自己是不是在梦中。
漂亮的红色珐琅瓷炖锅摆在正中央,深红色的炖牛肉袅袅冒着香气,点缀以切得薄圆的小萝卜、百里香;片好的火腿搭配鲜奶酪,整整齐齐宛如方才见到的葡萄园梯田;摆得整整齐齐的六副餐具旁各是一盏精致的白瓷小碗,里面装着的是煮得刚好的鲜鸡蛋,浸润在红酒浓汤之上,辅以肉丁、面包——是勃艮第人家最常吃的红酒炖蛋。
其他便是一些常见的蔬菜杂烩,红红绿绿好几盘,热闹非凡。
“都是些家常菜,”岳人歌的爸爸热情道,“别嫌弃,尝尝看。”
当然又都是岳人歌翻译的。
李牧有些局促地坐下,岳人歌的父亲又拿出一瓶葡萄酒。既是在勃艮第,自然离不开葡萄酒,爸爸拿的是最常见的一款餐前酒,自家产的,连标签都还没贴。他打开瓶盖,先为李牧斟了一点——李牧慌忙想要站起来,老人家笑眯眯地,让他坐下。
“我爸就喜欢这样,这是他的仪式。”岳人歌已经见怪不怪,“我们家的酒算不上最好,但在整个勃艮第还算是排得上号。”
这当然又是自谦的话了。李牧端着酒杯,学着岳人歌的样子,小心翼翼地闻了一闻——据说法国人日常中离不开葡萄酒,常饮葡萄酒有助于身体健康,于是此地人们也普遍长寿——还闻不出什么所以然来,自门外传来一阵急切的脚步声。
爸爸妈妈慢条斯理地放下酒杯,jade急切地往外瞧。
“desole!je suis en retard!”
李牧和岳人歌回头一瞧,闯进一位高大的青年。
看样子是法国人无异——比岳人歌高大一些,比李牧粗犷一些——一头棕色的短发毛毛躁躁,好像炸了的鸟窝。脸上是健康的红晕,穿着格子衬衫棕色长裤——唔,是不是临时来的雇工?
那雇工看见李牧,也奇怪,叽里咕噜说了一阵;看见岳人歌,倒也还认识他,不过应该关系不太妙,李牧见他尴尬地跟岳人歌握了握手,经过拖泥带水的一番磨蹭,那青年总算挨着jade坐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