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页

对他来说,这就相当于在北疆一起挨过打一起扛过枪的铁好朋友了。

可是那么铁的好朋友,会主动伸手揉他的头吗?而且容珹摸他的头的时候,他会觉得全身暖呼呼的,就连腺体也暖呼呼的?

他坐在书桌前咬着笔发呆,叶逢之过来邀他出去跑马。

自从杀鹰的事情之后,叶逢之和叶遥的关系有所缓和,基本处于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这次京中官员家的子弟想要小聚,叶家收到了两张请帖。

叶逢之将一张帖子拍到叶遥桌上,语气硬邦邦的:“爹让你跟我去,你爱去不去。”

他没想到叶遥会一口答应:“去。”

“到那边之后,我不会带你玩的。”叶逢之还想挣扎,“我们各玩各的。”

现在他不嫌叶遥性子野了,改嫌叶遥幼稚,整天就知道玩。

“我用不着你,北疆人只要会走路就会骑马。”叶遥斜瞥弟弟一眼。他正闷得发慌,否则叶逢之邀请他,他是不会去的。

叶逢之:“一言为定。”

到了马场,叶遥果然是人群中最闪亮的那颗星,马鞭一甩,又美又飒,十分帅气地御风而行。

京城中的坤泽大部分性格温顺,顾忌面子和文雅的形象,不爱下场赛马,大多坐在一旁观看。叶遥和他们格格不入,也聊不到一起。

他混进不少中庸和乾元的比赛中,率先骑马越过终点,拿了个第一名。

叶逢之刚才没下场,现在起了兴致要和叶遥比。叶遥说:“不是各玩各的吗?”接着小声嘀咕道:“小心我一脚踹你二里地哦。”最后驭马离开。

叶逢之:……

他之前没发现,这个便宜哥哥性格还挺辣。

两人背后,一双小狐狸似的眼睛正盯着他们。容珹心里的醋都快冒出泡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