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一更)

说来,这通知书为何会在王雷的衣服里,又被余晓玲找出来呢?

这还要从十分钟前一场乌龙说起。

原来,那日岳勇和秦建军商议之后,定下了“烫手山芋扔回原主”的计策——先找机会藏回王雷家,在找个人多的时候翻出来——

到时候看谁脸疼。

两人商量好后,秦建军便一直在找机会。

他本身就是知青出身,为人又豪爽大气,知青们都打心眼里喜欢他。这两日,他总往知青点跑,大家也没怀疑什么。只是,他一直都找不到机会,因为王雷的父亲转天就到了,家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一下子就拖到了今天。

一大早,七点多,一行人便乌泱泱涌去了队部。这是个好机会,他便趁机又摸了来,进了院子,象征性地喊了两声,看没人出来,便放心进了王雷的屋。

谁知,他前脚进屋,刚拿出东西,还没来得及找地方藏,余晓玲后脚跟了进来。

她没去队部。

一来,她不想看到岳宁,每次看到这个女人,她心里总是酸酸的很难受。二来,一早王雷给她盛了稀饭端到屋里时,偷偷塞给她一封信。

大家在的时候她不敢看,便留在了最后磨蹭,让大家先走。待大家走了一会儿,她还小心翼翼拿出来看。

原来竟是一封情书!

言辞真切,词藻华丽,后面还写了一首小诗,将她的名字嵌了进去。

秦建军进门的时候,她正躲在房间里读着信,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感受着小鹿乱撞之感。

她一直对王雷有好感,哪怕王雷追求岳宁又和岳宁结了婚,也没断了她这份心思。但她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王雷又帅又有才华,家世又好,哪个女孩子能不动心?更何况她还想回城,但她家里没人,自己那两把刷子也有限,考学很难。若再不赶紧找条路,这大好的青春就要埋葬在这大山里了。

这王雷正好在这时候离婚,还向她示爱,这不是上天在成全她的心意吗?

喜悦已经冲昏了她的头脑,完全都不想这秦建军为何要挑这么个时间来。

秦建军也很慌,毕竟做贼心虚,他还是个新手,便下意识把东西塞到炕边的一团衣服里,装着在找人的模样。

余晓玲心情好,语气也轻快喜人:“是建军啊,怎么?找王雷有事?他一早就去队部了。”

秦建军慌忙找借口搪塞:“是这样,王雷前几天不是借了我的一本书吗,那书也是我借别人的,现在人家来要了,我这不赶忙过来找,谁知他竟然不在家。”

余晓玲恍然:“这样啊,要不我帮你找找?”

“那多不好意思。”

余晓玲却如同女主人一般,走到一边柜上,打开装书的箱子,边找边说:“是那本《文选》吧?”

“对。”

“那可真是本好书,我也看了呢?”

“是吗?”秦建军一边挪着步子,想把东西拿出来,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随意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