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跑了一天,一身的汗。

季无忧转头往右抬:“那边是衣帽间,自己挑着穿,明天再给你买衣服。”

林秋河净身出户,连身干净的换洗衣服都没带就被林家赶了出来,他现在身上穿的还是昨晚洗澡时换的季无忧的t恤,稍微有点大,下摆有点长。

明知这豪宅就是季无忧的房子,林秋河假装害羞:“这不好吧,我哪好意思直接穿你朋友的衣服。”

季无忧给自己倒了杯柠檬水:“这房间里的东西你随便用,就当我朋友死了。”

林秋河:……果然是反派,语出惊人。

季无忧又补充道:“最上面左边那个柜子有干净的内衣,没穿过,你直接用。”

林秋河比个ok手势,欢快跑去宽敞豪华的衣帽间了。

经过进屋时的初次巡逻,林秋河已经对无比豪华宽敞的衣帽间见怪不怪了。这豪华程度,都可以直接开高定专卖店了。

林秋河挑了一件没有牌子的休闲白衬衫,又顺走一件价值不菲的名牌大衣,挂在身前比比大小。

镜子里的林秋河祸国殃民,长了一张无与伦比的漂亮脸蛋。虽然昨天洗澡时他已经见过了这张脸,但今天再次看到,林秋河依旧感到无比震惊,不过比昨天好多了,此时的林秋河不会在看到这张脸时吓得脱口一句“卧槽”,昨天洗澡时,他吓得直接把肥皂都摔了。

林秋河怎么也没想到,原身竟然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

这样也好,省得他还需要时间适应一具完全陌生的身体。

林秋河洗完澡出来,季无忧正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人模狗样地靠在沙发上看杂志。

小说里的季无忧为了崛起,没日没夜地读书学习,年纪轻轻就把自己熬成了近视,只是度数不高,季无忧平时都不戴眼镜,只在读书办公时才会戴上那副色气满满的金丝边眼镜,透露着斯文败类禁欲气息。

林秋河自己摸去厨房,打开冰箱炒了两盘小菜。

一碟土豆丝,一碟拍黄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