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苏到底是秦国公子,再强大的宗族势力在他面前也绝不敢放肆——

除非他们想死!

张良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扶苏这段时间的表现他也看在眼里,知道他既然主动开口,就绝不会让犯人如愿。

吴乐却多问了一句:“不知公子打算如何处置犯人?”

扶苏愣了下,温和答道:“将人抓了下狱关上几年,再罚一些钱给那位受到伤害的姑娘。”

吴乐嗤笑一声:“那还是算了,此案还是交给卑职来判吧。”

扶苏有些意外,不明白自己的判罚有什么不对。

但他过来本就只为帮忙,最后还是决定尊重吴乐的意思。

然后,吴乐就以法律不曾明文规定强j有罪,更不曾划定刑罚为由,直接将那位犯人以“贼伤人”罪论处,判了对方一个“黥为城旦舂”的刑罚。

所谓城旦舂,其实是城旦与舂两种刑罚,前者施加在男性身上,主要刑罚内容为筑城,辅以特殊劳动“守署”与青铜器的制造;后者为施加在女性身上的刑罚,主要工作为舂米——因先秦时期没有很好的舂米工具,所以舂米就成了一种极不受欢迎的体力劳动,劳动过程极其痛苦——而特殊的劳动便是正常的田间劳动,以及比男性更轻松的青铜器制造。

而且城旦舂是无期徒刑,还会连累妻儿被没收为奴。只要被判城旦舂,必须抓捕到两个盗贼才有可能免去刑罚。

黥为城旦舂则在城旦舂的基础上,还多了一个脸上刺字的刑罚。

此案一判罚,犯人及其宗族家人都吓傻了。

偏偏吴乐的判罚还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