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会(男人上了年龄是不是就不行...)

第二天就是订货会了。

相比于由熊大炮一力主抓的第一场,这一场才是陈美兰能力的全方位展示。

非但圆圆要献唱,小旺和小狼,阎肇,一家子人,陈美兰都要带到订货会现场去,她上辈子当了一辈子的家庭妇女,没想到重生后自己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做出点成绩来,当然想让阎肇和孩子们看一看。

而余小乔的事,从查案的角度是比较难查,但从经商者的角度就比较容易了,今天只是顺带着,陈美兰就能把跟她相好的那个局级领导给查出来。

早晨九点,全家人就到271了。

阎肇只在陈美兰的办公室里呆着,这是跟他的工作完全不相干的领域,他也顶多只是看看陈美兰和自己那帮下属们是怎么工作的。

怕有经销商要跟美兰开那种下三滥的玩笑,他还给自己带了一本书,他娘原来常读的《金刚经》,准备生气了就读一读,让自己能平静下来,不生气,不打人。

但那本书他没时间拿出来,因为一开始,他就被胡小华给吸引了。

胡小华一会儿在走廊里跑步,一会儿又跳来跳去,紧接着又是大吼大叫,就跟拳击赛场上,要准备上场比赛的拳击选手似的。

看时间到了十二点,他就往招待所的方向去了。

经销商们被统一安排在招待所里住着,胡小华率队,食堂的工作人员端着午餐,一人一份,全由胡小华亲自送进房间。

有些经销商也会问,老板呢,陈美兰为什么不来。

胡小华于此的回答不是说辞,他直接单膝跪地,把盒饭捧在头上,示意老板们吃。

吃完中午饭,那些经销商要休息,陈美兰也要小歇一会儿,在办公室里押着几个孩子和自己一起午睡,小眯了一会儿。

按理这该是她特别忙碌的一天,但她似乎并没阎肇想象中的忙碌。

圆圆嗓子有点哑,怕下午唱不出来,等阎肇发现的时候,她已经买了些金嗓子,西瓜霜之类的药,回来给圆圆润嗓子了。

转眼已是下午,小狼和小旺就不让出去了,只让他们在办公室呆着,圆圆因为要表演节目,陈美兰专门安排了一个小伙子带她,到后台,跟模特们一起等着上场。

订货会正式开始,碧空如洗的天,整洁,焕然一新的厂区,退伍兵们还是老军装,迈着小跑步子跑来跑去,整洁有序,一会儿礼花一会儿炮,会场的凳子上就贴着来参会的人员名单,要引嘉宾入场,也全是薛鸣放带着一帮退伍兵在干。

至此,她依旧未跟经销商们正面接触,只是站在远处远远调控现场。

有什么事情,想命令谁干什么,有对讲机,对讲机里说一声就行了。

退伍兵们高效的执行率,于她来说简直如虎添翼。

转眼,熊大炮带着余小乔来了,此时阎肇带着俩儿子,还在陈美兰的办公室里,是从窗户里看着的。

熊大炮那辆皇冠车一开进厂门,就被一帮经销商们团团围住了。

而他的对象余小乔则被陈美兰伸手揽了过来。

阎肇抱臂,依旧静静看着。

那是个穿着跟美兰一样的小西装,披肩直发,化着淡妆的女性,上回阎肇没有仔细看,直到现在,发现她是仙人跳团伙的头目之后,才要仔细观察她,是真的看不出来,饶是阎肇接触过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也看不出这女人会是个罪犯。

她既很斯文,也很胆怯,目光扫过会场,笑得特别温柔。

目前,阎肇只查到她的户籍在包头那边,至于她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情况,还没有打听清楚。

楼下,陈美兰见只有余小乔,没有熊大炮的儿子,略有些吃惊:“熊老板,孩子呢,你今天不是说……”

“别提了,我那儿子跟小乔处不到一起,听说小乔也来,打死都不肯来了。”熊大炮解释说。

这要没有阎肇说余小乔原来是搞仙人跳,陈美兰还挺遗憾。

但既然能从仙人跳这方面查余小乔,那她也就不在意熊大炮家的熊小子了。

熊大炮已经被一帮经销商们抓走,聊天儿去了。

余小乔跟陈美兰站在一处,前后左右张望了一圈,由衷的说:“陈老板,你这场订货会搞得可真好,我以后要能承接下291,还要跟你多取取经,争取把291也能搞得像271这么好。”

“你原来就是当老板的,这方面应该比我更有经验,我还怕自己搞的不好,让你这个大企业家见笑。”陈美兰当然是官话,客气话。

余小乔是这样,那个仙人跳团伙,她就是主谋之一,原来,他们一直在南方做仙人跳。她的钱也全是靠做仙人跳赚的,不过现在钱已经赚够了,就跟小姐从良似的,准备洗脚上岸。

小姐从良,都要找个老实人结婚。

还要找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洗白自己,重新开始。

余小乔洗脚上岸,熊大炮就是她给自己找的老实人。

西平市远在内陆,认识她的人不多,所以她才选了这个地方。

要是脑子不好使的,很可能就撇下原来那帮手下,隐姓埋名,单独一个人重新开始了,但余小乔不是那种脑子不好使的人,她深知现在社会发达了,自己即使躲起来,早晚也要被同伙找到,到那时她要事业有成,有家庭,那些同伙反过来不就要威胁她?

所以她索性带着大家伙儿,一起洗白,一起上岸,而且尽量多交际一些领导,为自己在西平市经商打基础。

不过虽说她还是会跟别的,有权有势的老男人们偶尔睡一睡,但那都是为了利益,为了能多赚点钱,搞点人脉。

要说感情,她爱的当然是熊大炮这种唇红齿白的小白脸。

她也是想认认真真搞事业的,自然对陈美兰特别客气,要跟她多学一点。

“你不是老板嘛,怎么不去招待客人啊。”这不,余小乔看陈美兰很是清闲,问说。

陈美兰解释说:“我有一个很好的销售经理,他会帮我招呼客人的。”

余小乔指着胡小华说:“就他吧,我听说他命里带刀,一般人克不住。”

“那是骗人的鬼话,小华是个好孩子,人特别忠诚,也特别有能力,就是不服管,有些老板搞不定他,就故意说他命里带刀,但其实只要你能搞定他,让他对你忠诚,他是天底下最好的销售人员,有他,抵八百精兵。”陈美兰解释说。

余小乔于胸膛里发了声感叹:“原来是这样啊。”

这时正好是圆圆上台,要唱那首《漫天的花漫天的云》,这首歌随着《归城》的爆火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也因为圆圆是个小童星,会场上短暂的安静了下来,人们都不聊天了,几乎所有人都专注的看着舞台。

胡小华更起劲儿,跑到舞台前面,带头跟着唱,还边打起了拍子。

他一打拍子,所有人就都要跟着一起唱,渐渐的这首歌被唱成了大合唱。

一开始经销商们还彼此不熟悉,得装着点儿,这一唱,彼此相视一笑,不就认识,也熟悉起来了,会场,也就更加热闹了。

总而言之,胡小华太会搞气氛了,整个会场,只能用热情高涨来形容。

且不说熊大炮站在人群中间,发现胡小华跟自己相比能力不差上下。

就阎肇抱臂站在窗户里,也不由佩服,胡小华是个人材。

余小乔亦步亦趋,跟着陈美兰,对胡小华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转眼就是下午五点半了,这会儿该要去国光大酒店吃饭了。

陈美兰从对讲机里通知薛鸣放:“小薛,通知通勤车入常,请经销商们离席,带他们上大巴。告诉胡小华,让他完事后来找我,坐我的车。”

“好的首长。”薛鸣放只是一声。

大概再过了五分钟,厂里几台通勤车开了过来,依然是由胡小华招呼着,一个个的,把经销商们请商车,就要带到酒店去。

那帮经销商们似乎完全忘了这个厂里还有个厂长叫陈美兰,个个都跟胡小华成了铁哥们,临别的时候,一个个拉着胡小华的手不肯松开。

本来阎肇和几个孩子,以及胡小华该坐陈美兰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