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何忆朝懒得再掰扯,毕竟自从回国,他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没有意义。

他发现情况不对,二话不说就往外走。

留在这里只会让他爸认为有可回旋的余地。这老头儿以后变本加厉,变着法的作。

何忆朝一直只想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也愿意为此付出努力,他对公司经营丝毫不感兴趣。

而且他心里清楚,自己并不能很好胜任。

廖昱博认为他学历高,在国外多了这么多年书,可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带着公司更上一层楼。

但是完全不是这样。

他不擅长因为工作和很多人打交道,更喜欢一个人默默做事。

就这一点,他非常佩服夏颖,对方的情商是他这辈子都达不到的。

女朋友全是优点,哪里都很闪耀。如果不生自己气,那就完美了。

这才在一起,就因为谎话被判了无妻徒刑。

——

何忆朝前脚刚走,夏颖后脚就到了。

刚好中间差了五分钟。

廖昱博拿大儿子没办法,说不听也弄不赢,只能强按住小儿子不让走。

和跟着母亲在国外生活的何忆朝不同,廖思遇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当老子的倒还有点约束力。

于是夏颖在餐桌上,就就见到了全程不耐烦,时不时翻白眼的少年。

来自领导家的大龄熊孩子。

吃完饭,夏颖和大领导去偏厅聊了会天,当然全都是工作的事。廖昱博叹了口气:“我儿子要有你这样能干,我就不不操心了。”

夏颖想到刚才的中二少年,那是……挺难的。

廖昱博猜到她在想什么,解释说:“不是我小儿子,是我大儿子,去年读完书回国跑出去自己创业了,怎么都劝不回来。”

夏颖笑着说:“大概年轻人都有自己想法。”

廖昱博长叹气:“有什么办法呢,儿女都是债啊,小夏这段时间辛苦了。”

“没有,应该是谢谢廖总给机会。”

夏颖和老板谈完话,刚走出别墅就被拦住了。

是刚才那个中二少年。

廖思遇眼睛盯着她,皱眉问:“你是不是我爸女朋友?”

夏颖没想到对方这么直接,笑着否认:“当然不是,廖总他是我很尊重的长辈。”

“我爸刚才一直夸你,还叫我跟你学。”话音一顿,廖思遇趾高气扬的又说,“你看着也就这样,肯定不如我哥厉害,我哥长得又高又帅,还考上了最好的大学,脑子也特别聪明!不过今天他有事先走了。”

廖思遇最崇拜的就是他哥,兄弟俩不在一起长大,但每年都会见面相处一段时间,不影响他们感情很好。

廖昱博和第一任妻子属于商业联姻,婚后两年妻子不想再过每天陪丈夫应酬的生活,离婚后出国。

她从小在各种规矩约束下长大,所以给了儿子最大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