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真香

玻璃糖 这碗粥 2100 字 2022-09-24

chapter24

上班时,姜临晴每次打开抽屉都能见到那一把灰格子伞。

她记挂着要还伞。

终于,她给杨飞捷发消息:「班长,我要去展览现场,常常不在公司。你方不方便收快递?我把伞还给你。」

杨飞捷:「我刚去公司就被外派了。没关系,我有另一把伞,那把伞你留着吧。」

之后,姜临晴只开一半的抽屉。再后来,她索性将伞放进闲置的快递箱。

眼不见为净了。

周末,到了音乐会的日子。

向蓓的眉目比较淡,偏爱烟熏妆。她常穿狂放的破洞衣服。今天换上灰黑牛仔布料的上衣裤子,收敛了野性。

她拍了照,发给姜临晴:「我这身衣服是不是太随便了?音乐会的观众比较高雅吧。」

姜临晴本来准备了连衣裙,听向蓓这样说,她也穿了休闲的衣服。

向蓓见到她,笑起来:“你为什么不穿裙子?”

“长胖了,裙子束腰。”姜临晴做了一个掐腰的手势。

向蓓似是明白什么,径自笑了会,又说:“对了,我早把徐重光的名字给忘了,没想到他还记得我。”

姜临晴:“你当年是我们班的风云人物。”

向蓓:“流氓角色吧。”

其实她们鲜少有初中话题,因为当年没有交集。但这天坐上车,两人讲起了初中时天真的,童言无忌的时光。

出租车到了剧场外。

向蓓坐在车里扫码支付车费。

姜临晴先下车,抬头间见到一个身影。

她怀疑自己认错了人,再去张望。

观众陆陆续续走来,路灯下人潮汹涌。

早没了那个身影。

徐重光在后台,不能出来迎接。但他送的票是前排座位,给足了二位老同学的面子。

这里禁烟,向蓓准备了口香糖。嚼几口,她自觉太轻佻,把口香糖粘在了纸上。

她第一次到这样庄重的剧院,浑身不自在:“和我的舞台完全不一样,真安静。”而且,这里的观众真平和。

姜临晴:“你喜欢什么样的?”

“我没有艺术细胞,我喜欢弹弹曲,打打鼓。其实我小时候的梦想,是背起吉他闯天下。但我嗓子不行,卖艺不卖唱,没出路。”向蓓自嘲一笑,“我爸早说过,我做什么都不行。”

向蓓在向家是最大的孩子,也是最不听话的。向家父母生了另一个女儿,就把望子成龙的期盼转移到小女儿身上。

向蓓没有正经的工作。听到大女儿在酒吧混日子,向家父母连连摇头。

“我也不行。”姜临晴说,“当年高考成绩出来,我很茫然,不知道选哪一门专业。我读的不是我的第一志愿,我对数字比较喜欢,特别想考金融。无奈分数达不到,只能服从调剂。大一特别后悔,我学了一年都不知道将来能做什么。大学毕业,还在传媒和策划之间徘徊。恰巧进了这家公司,其实是公司帮我选了我的就业方向,我就当策展人了。我办了场艺术展,焦头烂额。真的有下次,我又会恐慌。有时候觉得,我太普通了,而且没有和你一样的洒脱。”

向蓓:“真正有天赋的人又能有多少?你说的对,我们是普通人,但就得往前冲啊。”

剧院的灯暗下来,两人不说话了。

这是乐团的演奏。

姜临晴没有在一群人中,认出谁是徐重光。

向蓓却说:“左边第三个,是他。”

演奏很完美。

乐团谢幕的时候,姜临晴和向蓓热烈地鼓掌:“真棒。”

观众们站起来,掌声不止。

直至台上静了,两人才走出来。

“徐重光让我们去西门等他。”向蓓一边指着西门的方向,手指一勾,指向停车场的一辆跑车,“好拉风。”

话音刚落。一个女人挽着一个男人走来。男人侧头在女人的脸颊贴了贴。两人上了车。

柠檬黄的跑车,在金丝雀黄的夜里绝尘而去。

这是之前姜临晴见到的身影——那一个女人正是咖啡店老板。

姜临晴有种冲动,立刻、当下、马上就给池翮发消息。她也这样做了,点开他的聊天框,打下几个字:

「你被绿了。」

冲动是瞬时的,短暂的。理智归位。她删掉那几个字。算了,做人还是仁慈些。

“哎,徐重光。”向蓓说。

徐重光穿着演奏时的深黑西装,仪表堂堂。他戴一副细边眼镜,肤色白皙,唇红得有些深:“你们好,我是徐重光。”

姜临晴笑了:“我是姜临晴。”

向蓓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