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墨这孩子的手艺确实好,以后啊,咱们家窈窈有福气了。”徐大妮点头赞同。

她对君瑾墨倒是没得挑剔,人长得高高大大的,平时也很会照顾窈窈,各方面都不错,就是脸太白了一点。

不过,小伙子人好,这点小问题倒是可以忽略不计。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从她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她们整个安县,也找不出,比君瑾墨更优秀的女婿了。

勤快大方,厨艺又好,还很懂礼貌!

不像有些人家的城里女婿,脾气大得很,动不动就打老婆。

在家里从不帮着做家务,抽烟喝酒样样都来,发的工资全上交给老娘,对老婆孩子一点儿都不好。

这样的男人,压根就不适合当丈夫。

因此,有了明显的对比,更加展现出君瑾墨的优秀!

郑耀祖连着喝了两碗汤,抬头问道,“君小子,你做菜的手艺这么好,怎么以前不见你露一手的。”

郑承奕笑眯眯地道,“墨哥哥做的菜老好吃啦,我都想一直待在这里不走了。”

沈窈扬了扬嘴角,很想告诉小可爱,他待在这里也是没用的。因为,他的瑾墨哥哥,很快就会离开这里了。

当晚,深夜十一点,沈窈和君瑾墨到达了沈家村的山脉上。

两人穿梭在寂静的山林里,周围源源不断的,虫鸣声随之传入耳中。

远处山脚上的村庄,在这个时间段里,村民们也早已进入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