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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大部分的时间都是他买他做,沈大少爷只负责跟着、等着、吃着。

沈知忧性子淡,又不爱说话交际,三年下来愣是再没人能入他法眼,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可着顾若白这一只羊毛薅到了底。

两人性格相近,除了上课之外都不爱出门,宿舍常常就只有他们两个一起宅着,吃饭和生活几近同步,关系越发的近。

最后甚至到了形影不离、出双入对的地步。

顾若白停下了脚步,突然伸手捂了捂脸,苦笑了一声。

以前没注意,现在回想起来,沈知忧之所以跟他做朋友,单纯只是为了那碗蛋炒饭?

一滴冰凉砸到了脸上,顾若白愣了愣,伸出手掌去试了一下,几丝雨水落在了掌心。

啧,就说今天有雨吧?

虽然现在寝室的氛围剑拔弩张,但这种“老父亲”般的贴心是从他六岁起,照顾因为离婚而一蹶不振的妈妈时就已经养成的,这么多年早已经刻在骨子里成了条件反射,几乎是雨下下来的同时,他就已经转身回去拿伞了。

他要不知道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就绝不会让他们淋雨。

尤其是,沈知忧那么精致的人,怎么能有一丝狼狈?

等到他回宿舍抱了四把伞,迎着已经下起来的大雨赶到了篮球馆时,比赛已经结束了,空荡荡的球场一个人都没有。

顾若白想了想,觉得他们应该在更衣室。

白色帆布鞋里灌了雨水,走一步都咕叽咕叽的像是能挤出水来,他也不想弄得地板水孜孜的容易打滑,只能垫着脚小心翼翼的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