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走后,裴丽跟周宪起对视一眼,齐齐读懂了对方眼里的意思,“你也觉得她的衣服很新鲜吧?”

“嗯,是挺特别的。”

不是特别,是这边太落后,什么新鲜事物传过来都晚上一两年。

只怕沿海地区已经发展起来了。

裴丽喝着碗里的红薯稀饭,有点食不知味,细细推算起来,原书女主苏秋月这个时候应该准备进军电器市场了,成功积累了创业的第一笔本金。

而她连买一个房都还捉襟见肘,瞻前顾后的,事业净被一些琐事拖累了。

她转头看向这个书里会成为团宠女主致富路上最大敌人的周宪起,看他也喝着普通的红薯稀饭,心忽然又定了下来。

这么看起来,周宪起确实也挺厉害。

书里他应该是在裴家待了两年才逃了出去,那个时候苏秋月早就靠贩卖电器和倒卖房产赚发了,在落后这么多的进度下,竟然能后来居上登上首富位置,连压苏秋月长达六年,也是个狠人。

裴丽放下碗,果断打算等婚礼这破事解决了就赶紧去县城把房子的事情给搞定,乡下的事情是永远都做不完的,等过完年,裴永富还要拉着她下地春种,一个接一个,没完了都。

丁小玉把儿子交给他爷爷后,又过来喊她,“丽丽,你好了吗?我们可以过去了。”

裴丽忙应了声好的,对周宪起道:“碗筷就先交给你了。”

“午饭看你心情,不想吃就不去吃了,我在那边跟新娘一起吃第一场的席,估计十一点多就吃完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