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醒来就失了全部的记忆,腿也废了,救了他的男人说他叫周宪起,是饥荒年过来投奔未婚妻的,不过路上出了意外没了记忆,没等他怀疑什么,就给两人强制办了婚礼。

虽说接触不过一周,周宪起对眼前这个女人生不起半分好感,甚至是厌恶。

裴丽蠢笨无脑,不懂尊重为何物,大手大脚,对父母轻则辱骂,重则动手打人,一个不如意就摔东西要寻死,夫妻俩无原则宠着,这女人还整日痴迷地望着他,对他动手动脚。

“吃吧,吃饱了才有力气,身体恢复也快。”

原主对他造成的阴影太大,不是裴丽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她不再多言,软声说:“我先出去,你慢慢吃,等下再过来收碗筷。”

周宪起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他试过了,腿怕是很难好了,连抬一下都觉得钻心的疼。

裴永富也没钱给他治,没出血就觉得好全了,敷上草药bbzl就不再管,腿越来越肿胀,整日都疼得他睡不着,他不信自己真是逃荒来的,被褥上的字他都认识,还能写出来,甚至心算能力也很强,跟大字不识一个的裴家格格不入,但又不得不寄居于此。

木桌是裴永富给他打的,专门可以支在床边,碗里面放了四块猪肉,瞧着是上好的部位,不肥不瘦,散发出酱肉香,鼻尖还有甜甜的南瓜香。

周宪起咽了下口水,两天没吃饭的肚子格外饿,尤其是这顿还有肉,见裴丽没再进来,他不再犹豫,拿起筷子狼吞虎咽起来。

红烧肉肥而不腻,咸香入味,配上馒头,堪称绝配,再喝一口南瓜粥,暖肚又能解腻。

这是他失忆后醒来吃得最好的一餐,裴家家庭条件很差,荤的都进了裴丽肚里还不够吃,连老夫妻俩都吃不上,更不要提他。

周宪起吃了个干净,分外餍足,下一秒见裴丽过来收碗筷,面色又冷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