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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边序从善如流地转变姿势,让路席坐在自己身上。

“行,你自己骑。”自己骑马才能找到乐趣。

然而边序忘记了,这个小鹿现在是霸总小鹿,他还没完全恢复记忆。

这次他扭都不扭两下,直接摆烂,“我不想骑了。”

眉心突突直跳,边序无奈地捏了捏。

他竟然在妄想让路席自己来?是被鬼迷心窍了吧?

行啊,他不骑,马难道不会自己跑吗?

这匹马可谓是马场最勇猛的汗血宝马,不仅骁勇善战,在速度和耐力方面也是无人能及,不,无马能及。

好马配勇士。征服这匹马的勇士终于出现,不仅愿意被他骑,还主动带着他在马场上驰骋。

只是哪怕是勇士,也有些受不了马儿的速度。

可能马儿也有点兴奋吧,毕竟这是他第一次遇到可以驯服他的。

边序就是一匹桀骜不驯的马,只有遇到那个属于他的骑士时,才会愿意让他骑。但同时,他也保留有自己的骄傲,无论骑士怎么喊停,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一阵颠簸中,路席只能搂紧大马的脖子,才能勉勉强强维持平衡。

太快太猛了,原来骑马是这样舒爽的事情。

即便汗水淋漓,他也不想喊停。

只有最猛的勇士,才能配最烈的马。

地动山摇过后,重归平静。

路席靠在边序身上,瞳孔有些涣散。

嗯,骑马后遗症就是,屁屁有点疼。

接二连三的运动实在是让路席实在乏力,脑海里不知为何冒出一句话来:这种运动容易消耗卡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