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杰鼓动他干老本行——抢劫同学。

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林申怎么会做这种没品的事?他坚定地拒绝了方杰的提议,饿得实在没办法了,跑到后山寻觅吃的。地里要是长个红薯,都能被他挖出来烤了吃。

这个时代的食物乏善可陈,玉米土豆,西红柿和辣椒全都没有。林申只好把目光放在天上飞的鸟和池塘里的鱼上面。知道鱼是院长的,他也照吃不误。

林申被带进了院长的院子里。

耽长夫人给他盛了一碗米饭,就着简单的菜蔬,林申吃得很香。

院长家有一位哥儿,长得白白嫩嫩的,在里屋好奇地看着他。等林申感觉到了,抬起眼看过去时,他又像受惊的兔子一样逃开了。

院长说:“我知道你家里有困难,以前我也跟你说过,我可以给你打一份能煳口的小活,你可以一边干着一边上学。”

学子们都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很多人家为了供出一个学子来,不惜砸锅卖铁。为了给家里减轻一些负担,很多人都会替人做事,比如抄书,算账之类的,挣一点工钱贴补家用。除非那些特别清高的,或者是家里有些薄产的,是不屑于做这种俗事的。

“什么小活?”林申把碗里的米粒扫荡得干干净净,顺手拿起面前的茶碗喝了一口。

“镇上有个书铺,时不时发放一些抄书的小活。虽然给的钱不多,但这个活最轻松,还能免费看书。”院长和蔼地说。

林申顿时觉得嘴里的茶都变苦涩了。

上了几天学,听着学院的先生摇头晃脑,时不时从嘴里蹦出几句之乎者也,林申硬着头发听了几天,发现自己一句都听不懂。简单的繁体字,他看一眼就知道是什么字,因为跟现代的简体字差别不大。有些很复杂的繁体字,他照着写出来都非常困难。还有一点,他用不惯毛笔字,写出来的字跟蚯蚓爬什么的。别人都开始作文章了,他还处于认字阶段。

学不会,一学就犯困,让他产生了强烈的厌学情绪,加上每天饿肚子,他在学院的每一天都是度日如年。

“院长,您还是开除我吧。”经过慎重考虑后,林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