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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这里吗?”她问。

我摇头。

她说:这是你住了三十年的家。

我困惑地看着她。她无奈地笑了笑,拿出一个珠宝盒对我说:“其实我早就该带你去医院检查,但我没想到过你也……”

我打开珠宝盒,里面是一枚戒指。我把它戴到手上,戒指恰好填补了我无名指根的凹陷。

我的戒指和她手上的是一样的。

脑中忽然闪过很多画面。

他每天都在医院,他很晚才会回家或者根本不回家。我打开电视,所有频道都在播放我看不懂听不懂的节目。我孤独得想哭,我一个人窝在床上失眠到天亮。

但是我不敢告诉他。难道要他放弃学业放弃工作放弃前途来陪我吗?我只能珍惜他回家的短短几个钟头,告诉他我在家一直很乖,希望得到一个吻一个拥抱作为奖励。

我把所有的抱怨不满咽进肚子里,告诉自己即便只是看着他睡觉也应该知足,告诉自己只要他熬过实习期,只要我们熬过他的实习期,一切都会变好。

我好讨厌美国。可是他在美国。

编辑打国际电话过来,问我最近怎么样,还开玩笑地说别以为出国跟男朋友同居就可以拖稿了。

可实际上我已经很久都写不出一个字,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差。我生了病,他甩着温度计笑着对我说,你得多出门锻炼,不要老是闷在家里。要是你再这样,我就只能赶你回国啦。

我听他的话乖乖出去跑步,然后迷了路。我站在美国的街头,慌张害怕地想要找到一个会讲中文的人,可是没有人听懂我在说什么。

我好讨厌美国。可是他在美国。

我在警察局等他,那些讲着鸟语的外国人一个个走过,像看白痴一样地看着我。直到半夜他才走出手术室接到电话,然后赶来接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