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师亦光抿了抿嘴唇,没有吭声,这时候突然有一只黑黑的小爪子搭上了他的肩膀。

过了一会,从师亦光背后钻出一只动物。

这只动物有着一双黑溜溜的豆豆眼,圆钝的鼻子翘起来,整个脸很圆润。他的胸腹部皮毛是黑色的,背部却是灰白色的,一直从背上延伸到头顶,从正面看就理了一个平头发型一样,非常喜感。

他的身体不大,大概不到一米,体型有点像鼬类。

师亦光难以忍受肩膀上的爪子,说:“快点下去,躲在我背后你的毛快扎死我了。”

动物呲溜一下跳下椅子,突然开口说话:“我还被憋死了呢,终于都走了。”他的豆豆眼闪亮闪亮的,“不过打架真的爽!好久没这么痛快了!”

第66章 老虎知道了

杜若愚久仰平头哥的大名, 这次才见到真身,忍不住蹲下去仔细看了起来。

这只动物就是宋致昕了, 外号平头哥, 学名蜜獾, 号称世界上最无所畏惧的动物。蜜獾虽然个头小,可是皮厚毛糙生性好斗, 在他生活的大草原上谁都敢怼,狮子豹子鬣狗通通都不怕, 单挑狮群鬣狗群的事情没少干过,还不怕蛇毒,可以抓起眼镜蛇嚼一嚼当辣条吃下去。

在自然界的江湖上总有蜜獾的传说,比如平头哥的一生不是在打架就是在打架的路上、平头哥的至理名言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平头哥从来不记仇, 因为有仇当场就报了等等。

杜若愚听说这种动物之所以现在稀少了,完全是因为他们太凶猛,不是整死别人就是被别人整死, 经常挑衅别的大型食肉动物,而人在江湖飘,总有玩脱的时候,所以蜜獾的存活率不高, 他们硬是把自己弄得成了珍稀物种。

当然这些可能都是开玩笑,但是把蜜獾的个性倒是很活灵活现地表现了出来。宋致昕和其他可以变成动物的人类一样, 或多或少都带着自身种族的本性,宋老板在圈子里怼天怼地, 谁都不敢去惹也是出了名的。

杜若愚看着还不到他膝盖高的宋致昕,还是觉得很有意思,这个平头白发银披风的小个子,居然这么凶。

杜若愚的眼睛亮晶晶的,露出师亦光熟悉的眼神,师亦光连忙阻止他:“你可别想着去摸,非常扎手。”

宋致昕不服气地用爪子抓了抓地,说:“哪有那么硬,我平时很注意皮毛保养的。”

“……”师亦光生气地说,“那是一回事吗?你能不能不要每次都这么杠?”

宋致昕还是继续杠:“你就是心疼你家秘书的小手,啧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