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律师凶猛 superpanda 1013 字 2022-08-21

过了几天,为了国企改制职工补偿的事,刘仕诚去了一趟市中极人民法院。

这个案子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正式立案。

每次打电话过去,法院都说最近事多,此案复杂,要仔细地分析研究。这一分析研究,一个多月已经过去了。

像这种官司,一拖拖个半年都很正常。

刘仕诚打算过去催。

法院的台阶非常高,每一次走上去都得花上不少时间。这种设计大概是为了表明法律的至高无上,不过实际上却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儿,想起来真是讽刺。

刘仕诚事先已经和立案庭的人预约过,所以很容易就进了负责人的办公室。

“来来来。”那立案庭的人看见了刘仕诚,竟然还很热情,“坐坐坐。”

“……”

“吃过饭了没有?”

刘仕诚不想进行这种没有意义的寒暄,他直截了当地问:“什么时候才能立案?”

“这个吧,”对方顿了一下,“我还是认为应该以和解为主,双方息诉止争。”

“正是因为不能和解,才要进行诉讼。”刘仕诚道,“我们多次与负责人进行了联系,也表达了协商意愿,不想无端扩大影响,但是对方却都没有出面,并表示随便我方通过何种途径解决此事。”

刘仕诚感到有些失望,这么明显的案子都可以不立。

其实,平心而论,现在的环境比几年前已经好了很多。

至少,因为国有企业自主改制而引发的案件,已经在从不予受理缓慢地向给予受理的阶段过渡。

法律没有专门针对国有企业做出规定,也没有将其排除在普通条目之外。事实上,在2010年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不足的解释(三)》出台前,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驳回起诉。而《解释(三)》规定了此类案件的受理范围,虽然同时也给出了严格的限制,即只有国有企业自主进行改制过程中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才应予受理。因此,由于立法缺失和立法不完善而造成争议的大量案件由于无法无据,至今仍被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