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刚刚?”应肃略有些疑惑。

“嗯。”徐缭道,“就是你说:这是我先生。”

他还特意压低了嗓音模仿。

应肃平静道:“这是事实。”

排队很无聊,大家多都在窃窃私语,或是满怀期待,徐缭并非粉丝,因此兴致缺缺,只是跟应肃待在一起就觉得十分开心,后来快检票的时候,雪下大了些,应肃撑开了折叠伞遮着两人,气氛竟一时有些浓情蜜意。

晕头转向的徐缭还来不及多恋爱脑三秒钟,就被推进了会场。

演唱会即将开始,大家找自己的位置落座,应肃挑得果然是个好位置,舞台一览无余,他们能很清楚地看到金雪梅跟舞团的表演。

这天晚上,徐缭不记得金雪梅唱了什么歌。

他只记得中场那首歌,应肃跟唱的嗓音醇厚温柔,歌声比台上那位音乐圈的泰山北斗更胜一筹。

“我愿意为你,俯首称臣。”

应肃看着徐缭,声音渐停,而徐缭呆呆回望他,几乎没反应过来。

直到一只话筒忽然出现在徐缭眼前。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不幸中的大幸,这话筒不是对着徐缭来的。

大幸中的不幸,这话筒,是冲着应肃去的。

金雪梅看起来似乎认识应肃,递话筒递得相当习惯,脸上还带着笑,看起来完全不像是随便递麦给歌迷的模样,身旁不少人掏出了手机拍摄录像。应肃看起来有点无可奈何,可还是稍稍欠了欠身,站了起来。

台子是T字形的,半包围着,中间有个长梯通道,随着一层层高上去的观众席铺到门口,金雪梅看起来像是本来想往走道上过去的,结果突然蹲了下来,就蹲在两人面前。

金雪梅真人看起来很儒雅,穿着风格也很休闲,看上去没有实际年龄大,戴了副黑框眼镜,头上有顶渔夫帽,外套是件很薄的格子衫,笑起来挺轻松随意的,比起著名歌手,更像是个普普通通的邻居大叔。

“要不你直接上台来吧。”金雪梅像是想抓下应肃的胳膊,虚手捞了把,失笑道,“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他这句话是话筒放在嘴边直接说的,粉丝跟听到什么梗似的放声大笑,徐缭有点莫名其妙,转头看了看应肃。

“下首是《情根深种》。”金雪梅跟乐队做了个手势,然后站起身来拉了应肃一把。

“我就坐这。”应肃跟他说道,然后看着徐缭坐在了台子边上。

前奏刚起,金雪梅也跟着他一起坐了下来,闲话家常似的问他:“你对象在啊?”

应肃冲着徐缭直笑。

徐缭也冲着应肃傻乐。

《情根深种》是首经典老歌,二十年前风靡大江南北,红到超市里一度都在不断循环这首情歌,原唱就是金雪梅,也是他演唱会必唱的一首歌曲。

徐缭没怎么听应肃唱过歌,他的这位经纪人从来就不是个有生活情趣的人,别说洗澡,连刷碗都不会哼上两句,他便自然而然地认为应肃是不会唱歌的。然而这一切都在今天被打破,应肃唱歌出乎意料得好,不知道是不是徐缭心理作用,他甚至觉得应肃的歌声甚至更胜过金雪梅一筹。

自然了,金雪梅的人生阅历较应肃更多,他唱歌所流露出的情感更充沛,应肃听起来清而干净,高音低音都恰到好处,跟得很紧,几乎无可挑剔。

这首歌所有的歌词都像是在告白,如果说上一首《俯首称臣》让人激动澎湃,那么这首歌就让人觉得柔肠百转。

应肃整首歌只看着徐缭一个人。

他跟金雪梅唱了整整一首歌,然后把话筒一搁,一跃而下,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歌迷们的尖叫声和呼喊声全然入不了徐缭的耳朵,他只是看着应肃,口罩下的嘴唇微微一动,却什么都没有说出口来。

应肃额头上带了点汗,他从口袋里拿出手帕擦掉了,若无其事地继续欣赏整场演唱会。

演唱会结束时已经很晚了,歌迷们陆续退场,时而有小姑娘来跟应肃打招呼,然后等人散了大半,忽然边上的座位坐过来一个梳红色大波浪的白领,她化了个很妩媚的妆容,特别风情万种地靠着椅子,缓缓道:“你今年居然来了。”眼睛往徐缭身上一瞟,“还带了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