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一只笔落到了一个蚂蚁窝中,这时他才发现蚂蚁也是有智慧的,他们在自己的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修炼,跟石人族的生活方式并无太大不同。

他觉得新奇,便干脆在这里留了下来。

他很无聊,因为他生下来便这么厉害了,不需要再修炼什么了。

而且他也不想离开,他觉得跟这些人族一起待着,也挺有趣的。

但他依然离群索居,不愿与人有过多牵扯。

这种情况直到遇见了傅乐书才改善。那时候魔修到处肆虐,他找到傅乐书的时候,他是那个城市中唯一的幸存者。

他是个漂亮的孩子,眼睛大大的,皮肤很白。

云珩见他不闪也不躲,眼里带着堪比大人的镇定神情。

看到他的第一眼,云珩便只想带他走。

人世间流浪的老怪物,遇到了一个成熟的小怪物,这可真是一对不错的组合。

他将他养大,将苍白瘦弱的小幼童,养成苍白隽秀的少年。他从小时候便带着这孩子一起睡,等他成年后便给他另起了居室。可傅乐书依然会每夜偷偷跑到他房里来,悄悄爬上他的床,搂着他睡。

他当他是雏鸟心性,却不知道他喜欢自己。

直到他也渐渐爱上这个少年,傅乐书的喜欢才暴露了出来。

这是他养大的孩子,自然是要处处依着他的。

自傅乐书跟了他以后,便再也没有穿过粗麻衣服,身上尽是绫罗绸缎,怎么娇贵怎么来。

他教他术法,为他裁衣,舍不得他苦,舍不得他累,也舍不得他疼——所以他才会心甘情愿屈居于他身下,为他雌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