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贼见愁

郑健可不是什么仁慈之人,这帮家伙拦路劫道,谁知道做了多少杀人灭口的勾当,碰上了自己,那是他们倒霉。

“如果求饶有用的话,要剑干什么?放过你是阎王的事儿,我的任务,就是送你去见阎王!”郑健说罢,直接一剑戳进了刀疤脸的胸口。

其余几人见状,翻滚着想逃,他们还真没见过这么小便杀人不眨眼的狠茬子……

本着净化华山周边环境的原则,郑健直接展开身法,一人一剑,了当结束。

这个时候,郑健才想起来,卧槽,这是自己前世今生第一次杀人见血?

可偏偏,郑健没有半分难受的感觉,“人都说第一次见血会恶心呕吐,我这怎么没感觉呢?我可真是个冷血的家伙,要不然,就是那些前辈穿越者都自带孕妇体质,要不然怎么会孕吐呢?”

“嗯,不能说前辈穿越者的坏话,一定是我的问题,我绝对是个冷血的家伙。”郑健自语道,顺便擦干了剑上的血迹……

回头继续骑马赶路,这时郑健一拍脑门,“卧槽,杀的太痛快了,忘了问路了……”

郑健发现自己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而且耽搁了这么一会,天都黑了,“早知道应该先问问前面哪有能对付一晚的破庙再杀……”

现在人已经送走了,郑健也没招了,只能牵着马,深一脚浅一脚的在山里继续赶路。

直至深夜,借着星光,郑健终于看到了前面影影绰绰的似乎有个庙的影子,精神一振,赶紧加快了脚步。

到了庙门口,发现的确是个破庙,里面的佛像都缺胳膊少腿的,蛛网遍地,灰尘积的老厚了。

随意捡了些干柴,好容易点起了火,借着火光,郑健才发现自己今天刚置办的一身白袍,早已变得灰扑扑的……

他娘的,真是白瞎了……

……

有了第一日赶路的经验,接下来郑健就学乖了,每天先规划好路线,确定好食宿解决方案,如此下来,倒是渐渐的顺利了很多。

衣服换了一身普通的深色袍子,白衣直接找了个当铺当了,玛德,白衣少侠不好当,谁爱当谁当去。

一路上,郑健经历的剪径小贼也不止一次,更见识过江湖血拼火并,也见识过杀人满门的惨状。

等到了福建地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这不,郑健连马都换了好几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