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维维厌恶这里的人,因为他们都看不起自己。

五月二十六号,张秋菊因为要赶工,就没有烧饭,维维跟石榴说了,石榴给她做了她喜欢的饭菜,俩人约好在工厂前面的草地上碰面。

维维知道石榴要带孩子,所以想着快去快回。

只是那天维维没有去成,她想偷钱给石榴,却被妈妈抓了个现行。

维维被关了一个下午,晚上快十一点的时候,她偷跑出来,知道石榴还没回家就去了约定的地点,没看到人。

当时维维要走,她隐约听到工厂里有声音,就壮着胆子靠近。

工厂里黑漆漆的,维维靠声音辩方向,她闻到很浓的血腥味,不自觉的打开手电筒,结果惊动了正在拿着刀碎尸的凶手。

维维常来这边,对附近很熟悉,晚上的昏暗光线对她的影响不大,她关掉手电筒,快速跑进草丛里,躲过一劫。

工厂里的鞋印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也就是因为受到过度惊吓,维维不会说话了。

维维回家将事情写在纸上,给她妈妈看。

张秋菊没有报警,还交代维维,对谁都不要透露一个字,死也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

扯谎,作伪证,张秋菊这么做,是不想女儿有危险,在她的认知里面,要是凶手知道那晚逃走的人是她女儿,肯定会杀人灭口。

所以必须装作什么都没看到,只要不引起警方的注意,也就不会引起凶手的注意。

这个道理张秋菊懂。

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张秋菊为了保护女儿没有错,但是作为一个公民,不但不配合警方办案,还隐瞒干扰,这种行为可以拘了。

张秋菊被带到局里,情绪非常激动,“你们一定要快点抓到凶手,我女儿暴露了,她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