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于前段日子的她而言,就像那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苦苦追求了几十年的东西,谁情愿说放手就放手。

二十年前,为了摆脱农村人的身份,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红起来,不惜和比自己老那么大岁数的夏志权上.床,在怀上孩子之后,那个男人向自己求了婚。

本想着为人作嫁之后,仗着经济条件还不错,即使不爱这个男人也要打算息影把日子就这么过下去。可是结婚当天晚上,这个男人就跑到外面玩别的女人。

找不到契机,方云婧只能忍,尽管夏志权对自己不忠心,可是却很爱这个儿子,似乎冥冥之中就已经形成了一股筹码,夏志权经常带着儿子到处玩,而他则用一些关系来保证方云婧在影坛的不愠不火。

当年的“天厦”在娱乐圈虽然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和现在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直到洛骏严过来。

他的确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二十出头便能把整个公司管理的有条不紊,也许和他的父亲是全国最大报社的老总有关。

尽管洛骏严能力各方面都不错,但就像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书呆子一样,男女感情上的白痴。在生活和演艺圈里混了这么多年,方云婧最懂什么样男人喜欢哪种口味的女人。

装傻和依赖成了她勾.引他的法宝。

当时的方云婧发现洛骏严很有商业头脑,比夏志权强上不少,在成功让洛骏严喜欢上自己之后,便提出了打包调换夏志权药物,然后再让他娶自己的事。

一切,从第二次结婚开始,便又回到了起点——用不着为经济担心,用不着强迫自己生孩子,那就一心一意走红娱乐圈好了。

只是当路越走越远之后,就像洛骏严口中所说的,已经被程序化了,神往的东西已不再是神往,而是成为了刻意。

几十年的心血,到头来,自己都嫌腻了。

就像小说中的金阁寺一样。

因为过分的美丽而使得主人公想要占有,让人痴迷偏执,而内心却被禁锢束缚,使得主人公被孤立了起来,最后的沟口,不得不火烧了金阁寺。

当吸到夏弄言给的那根烟起,片场中的那道熊熊大火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