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他以为自己被抛下、以为楚歌为了钱财不要他的时候,在这个黑暗中的角落、在这个被杂物堆掩的地方,找到了那支钢笔。

于是,几乎要被毒蛇噬咬、疯狂开来的心脏,终于落到了实处。

陆之南走到了家门口前,伸出手,敲了敲门。

“叩叩叩”,沉闷的声响,响彻了整个黑暗的过道,却没有任何回应。

然而他麻木着,依旧坚持不懈的敲着,直到指节发红,直到手指疼痛,也不曾停下来,就如同一个被上了发条的机器人。

却听得“吱呀”一声,对侧的门被打开,里面传来女人不耐烦的话声:“敲什么敲,这家人早就搬走了。”

陆之南轻轻道:“搬走了?”

“是啊,排场大得很,一溜一溜的人,排在楼下等呢好像说这里住着个什么,啊,他们家里走丢的孩子,小少爷什么的,早就把人给带走了。”

陆之南缓缓道:“我听说这里住着的是一对兄弟。”

女人恍然大悟道:“你说的大的那个啊?”

陆之南道:“是啊。”

女人撇撇嘴,十分不屑道:“跑啦,早就跑了那群人给了他一笔钱,他就麻溜的滚走了,回都没有回来过。”

“是么?他不是很喜欢他弟弟吗?”

难得有一名外客,说的还是当年轰动邻里的事情,女人被勾起了谈兴,闻言摆手:“哎,那怎么一样,他是对他弟弟不错,可谁不喜欢钱呢那可是一大笔啊,听说把咱们这个楼买下来都绰绰有余了。”

“小陆也是的哦,说走就走,连一个再见都不说。你不知道他弟弟,当时有多惨,那群人要带他走,死活都不肯走,留在这里要等他哥哥回来,天天逢人就问,他哥哥去哪里了,心里就不相信他哥会抛弃他。好好的一个小孩子,天天去楼下等,发了高烧,神志不清了都还喊着他哥哥,最后还是我发现的”

陆之南似乎轻轻笑了一下:“是啊,他哥哥对他那么好,怎么会抛下他呢。”

女人语气十分不屑:“那还不是装出来的,你不知道他哥以前是怎么对他的果然啊,不是一个爹,就不会尽心。”

曾经的过往被悉数翻了出来,落在耳中,却如同他人不相干的故事。

他恍惚的想,自己真的有扒着门框不肯走吗?真的有在这里守了十天吗?真的有虚弱晕倒发起高烧吗?

可那仿佛是很遥远很遥远的记忆了。

他手指动了动,触碰到了衣袋中冰凉的事物,突兀间,唇边绽开了浅淡的笑意:“他哥哥不会抛下他的。”

女人呆了一呆。

遥远的天光穿透过了铁锈斑斑的栏杆,在那一瞬打在了他的眉眼上,也照亮了那一刻的眼神。

少年的眉眼漆黑如墨,而其中却有一丝无可转移的坚定。

女人呆愣了很久,忽然间,心里有个荒谬的猜测,迟疑道:“陆,你是陆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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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式的拉链灯被扯了一下,屋内却并没有变得明亮。

是当真很久都没有人回来过了,打开房门的时候,仿佛都有灰尘在空气中散舞,迎面扑来。

陆之南却如若未觉,关上了大门,隔断了在外的其他所有的窥视与猜测。

六年未曾归来,早就断了水,也断了电,若非这房子是他家的,恐怕也早就找不着了,没了。

他站在那里,忽而间,打了一个响指。

一缕光晕从他的指尖绽开,照亮了黑暗中的屋室,直至光晕越来越大、越来越亮,便轻轻一抛,将那团光晕扔到了灯泡之上。

刹那间,整个室内轩敞明亮,被照的彻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