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乐风沉默片刻,随后又说“我让他去分公司。”

“不行!”意识到说得是谁,修漫立刻拒绝了。

“为什么?”江乐风身体往后退了退,抬起了头。

修漫皱起了眉头,主角走了还他妈怎么发展剧情。这当然不能跟江乐风说,于是他快速地编了个借口“你他妈小孩啊,别人在这做得好好的,你突然把人调走干嘛?显得好像是我故意挑拨的一样,不行!”

“分公司可以给他更高的职位,他的工作能力做我的秘书本来就是屈才。我和张助理本来就打算今年让他升职的,只是时间凑巧了。”

“”原来不是因为自己,修漫无语凝噎。

“那也不行。”修漫还是拒绝。

他僵持着不同意,江乐风也不再问了。他沉默着点头,打开了车门。

早上修漫没能起得来,江乐风给他做了早餐留了纸条,自己就上班去了。

修漫托着酸疼的身体从床上坐起来,环视这个卧室。如果说外面的装修让修漫恍然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那么卧室里的一切,看起来就更显得用心了,因此那种感觉也更强烈了。

修漫下床走了一圈,厨房有江乐风留下的早餐,他没吃。

裸着上半身在房子里来回游走,上下几回。直到他抬头对上楼梯拐角处墙上挂着的那个钟表,钟摆还在不断敲打,一下一下地敲击,最后落在了修漫心上。

那点模糊的记忆和影响逐渐清晰起来,他猛得转头,在楼梯上居高临下地观察起了这个屋子。

一模一样。

虽然细节有偏差,但是总体是一样的。曾经他跟江乐风说过的,只存在他的记忆力里,四岁之前跟外公外婆一起居住过得那栋别墅。

后来外公外婆葬身火海,那栋别墅变成了人们脚下的灰烬。

修漫时不时就要把那个地方从记忆深处扯出来回忆,生怕自己忘记。他跟江乐风说过关于自己的事情很少,毕竟他曾经在这里的人设只是一个孤儿。

一穷二白的孤儿,能见过什么好地方。

修漫开玩笑一般地描述出自己记忆里乌托邦的样子,指望江乐风这个早晚会忘掉他的人记住。

谁知江乐风不仅记住了,甚至,把修漫带了回来,让他生活在这里。修漫往往只是一件一件的描述,一个角落一个角落的回忆,江乐风全都记下来了。在修漫不在的这些年,他亲手把修漫早已消失的那个乌托邦又拼凑了回来。

修漫感觉自己快要站不住了,但是他还想再看看。

这里的一砖一瓦。

墙角的君子兰,墙上的向日葵拼画,地毯上看不懂的阿拉伯字母组成了一个牧羊人的图案,吊灯有风吹过,水晶之间相互碰撞发出一连串的声音。修漫小时候觉得这是风铃。

时隔二十几年,记忆都被修漫自己搁置在角落泛灰。眼下又都活络起来了。

他愣愣地看着,观察着,直到发现自己喘息不对,摸到了脸上的泪水。

他没有去公司,抱着被子又浑浑噩噩地躺上了床。彻底沉睡之前,他想,就这样吧。他只要这么多,别的都不要了,别的都还给别人。

他本来也不不该得到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