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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与我 染香群 1974 字 20天前

食慾和性慾绑在一起,他吃完比平常还多的份量,我有点头昏眼花之际,他开始

沿着手臂又亲又舔的。

「你帮我贴的假指甲似乎坚固又耐用。」我把手按在他眼眶旁,警告着。

他大概清醒了一点点,「…我为什麽要帮你贴假指甲?」

作茧自缚吧我想。「呃,外面应该有许多女人巴不得让你『临幸』。」我设法说

得含蓄,「我可以等你…然後再送我回去。」

「什麽是临幸?」他一脸迷惑。

…我确定一件事情。我绝对不会跟洋鬼子交往。

所以我知道纽约才人辈出,以前看csi纽约篇还觉得很唬烂,哪来那麽多派对。

现在我才知道,纽约富豪真的多到派对举办不完。

当然,我又离题了。

总之,一个廉价公寓管理人要跟这些青年才俊比拼真的太辛苦了,李德那个出色

的大陆女友非常自然的琵琶别抱。

失恋是很痛苦啦,虽然他们交往也没两个月。但李德突然对我产生了高度兴趣。

当然我不是往自己脸上贴金。李德会突然关心我的生活,最大的缘故是我会乖乖

待在家里,不但不懂英文,看似单纯,又有一笔不错的嫁妆。

人虽然逊色,嫁妆却很不坏,他可以全得,多好。这是很容易摸透的心思,我也

不是讨厌他。但他和我前夫都是属於同一类的男人。没到手还可以相处,万一到

手就难看了。

我只有外貌看起来很单纯,但我并不是笨蛋,怒气爆发起来非常可怕。我前夫不

了解,李德大约也不懂。大约只有罗斯知道我的真面目。

不过我没太拒绝李德的邀约,偶尔就像是公事一样出门吃个饭,而且我都坚持要

出钱,省得像是矮人一截,给人一个话柄,多不好。

罗斯就算了。那个混帐血族。他喝了我多少宝贵的血,夜店又不是我要去的,他

把我拖出大门,就得付帐。魔鬼才付得起那种纸醉金迷的鬼地方。

我觉得我处理得还可以,可惜李德不这麽想。他更热情的邀约,偶尔还旁敲侧击

。一个礼拜应付一个罗斯就很烦了,又多个李德。我真不是交际花的材料。

但我也不能太不给面子,这就是人际关系最烦的部份。李德管理我父亲的遗产,

从另一种意义来说,算我的衣食父母。而且在他们房地产管理公司里头,他是唯

一会讲中文的管理人。

所以李德问我礼拜天要不要出去走走时,我没有拒绝。「唐人街好吗?我还没有

去过。」我客气的问。

的确,我常常买唐人街的东西,但都是透过网购。事实上,唐人街在哪个方向,

我完全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