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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与我 染香群 1996 字 20天前

我想就算是西方神,也应该会保佑纽约市民吧?

但我问罗斯先生会不会滚蛋,却连连掷了二十个怒筊。

我也快怒了真的。

垂头丧气的,我还是设法拦了计程车回家。虽然我试图拿地址给司机看时,差点

让他紧张过度的掏出枪,大致上还算顺利的回到家。

果然人要衣装,吸血鬼也不例外。衣装整齐时,看起来顺眼多了。但我实在忘不

了他毛茸茸的四肢和胸口,我只想到大蜘蛛腿上的毛,鸡皮疙瘩一直退不掉。

我若想要毛茸茸的触感,我会去抱一只泰迪熊而不是男人。我不是说男人必须要

刮腿毛,但最少也不要到需要梳理的地步,胸口更应该光滑,而不是长满让我反

胃的胸毛。

东西方的审美观差异性居然大到这种地步。

他倒是很大方,我不知道是西方男人厚脸皮,还是吸血鬼没有羞耻这种东西。他

很自在的「用餐」,打开电视来看,还自行使用我的dvd。像是他才是主人,我是

被他雇用的女佣。

我闷闷的退守书房,决心写几个大字安定心情。书法就是有这样的功能,当你全

心全意的灌注在毛笔上,就会忘记客厅坐了个不速之客,像是喝利乐包一样喝血

浆,种族还是罕见的吸血鬼。

我自己临摹学习已经有段时间了,但字就是软趴趴的没有丝毫精神。不知道是不

是危机激发了潜能,居然有模有样的写出点东西,大约是我到美国以来,写得最

好的一次。

我正在写「山在虚无缥缈间」的「间」字时,「方块字?」

他又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我身边,让我的手大大的一抖,毁了我最好的作品。

我不知道该拿砚台砸破他的头,还是该把宣纸撕成两半。

「这个『间』好像写错了。」他还有脸批评。

杀千刀的洋鬼子吸血鬼。

我从一数到十,又从十数到一。确定自己把杀意藏得很好,才缓缓抬头,「罗斯

先生,请问有什麽事吗?」

他用蓝色的眼珠注视着我,看得我坐立难安。

「我们可能还要相处一段时间。」他叹气。

真是坏消息。「然後呢?」我敷衍的问。

「我讨厌丑陋的东西。」他真是单刀直入。

「大门没锁。」我精神为之一振。

「他们可能还在街上找我。」他轻描淡写,「所以我要住上一阵子。」他拉起我

一绺头发,「你从不上美容院?」

我把头发客气的抢回来,「没必要。」我来纽约只去过一次。去的时候精疲力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