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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忽悠 艾米 918 字 1个月前

艾米回到家,就把jason贴在网上的东西找出来看,以前是当爱情专家的名言来读的,今天试着当爱情傻瓜的梦呓来读,当情场loser的哀怨来读,真的感到有一种无奈浸润在字里行间。他在谈到“聚而厌之,分而恋之”的时候说:

“所以这句话只能当作一帖安慰剂,用在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相聚的情况下。到了那时候,苦苦地想着聚有多么美好,又有什么用呢?徒增烦恼而已。那就把这句话翻出来,安慰自己:其实如果我真的跟他/她结合的话,久而久之,可能会生厌的,还不如像我们这样,离得远远的,保持你我心中美好的形象,遥祝彼此幸福。”

她觉得很心酸,想象他在写这段话的时候,一定是带着一丝苦笑,平平静静地道来。但那种平静是剧痛之后的麻木,就像一个人,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建造起来的房子被烈火烧成了灰烬,惨淡地说:“算了,烧了就烧了吧,省得每天要打扫。”

她不知道这个令他忧伤的女孩是谁,但她积极地为他想歪点子,很简单,两个if就能搞定。在这种场合,她比较喜欢用“if”而不是“如果”,因为两个“if”看上去就像“黑旅风李达”的那两把板斧,左右开弓,呼呼生风,过瘾。

她在心里对他说:“jason,我教你啊,对这种事,要快刀斩乱麻,嚓嚓,两个if搞定。if那个女孩真心爱你呢,你就不管她父母同意不同意,把她肚子搞大再说,让她父母去干瞪眼;if那女孩屈从于父母,就说明她不够爱你,你就屁股一拍,走人,让那女孩去干瞪眼。”她觉得有了这一“肚子”、一“屁股”,jason的case就算彻底solve了,都是以对方干瞪眼结束,何等畅快!

不过她马上想到自己这是站着说话腰不疼,她问自己:你能做到这么干脆吗?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一“肚子”一“屁股”地把自己的case搞定。虽然她那一 “肚子”比jason那一“肚子”的技术含金量高得多,但关键还是她自己下不了决心,不愿走人,不然她的一“屁股”总比他的容易些吧?

说来说去,还是个情丝缠绕的问题。能使快刀的,斩的是麻,情思是连慧剑都断不了的。

她知道如果女孩屈从于父母,jason是不会怪那女孩的,一方面是因为他已经爱入膏肓了,另一方面,他从来就是一个宽容的人,他对所有的人都是宽容的,那他对那个女孩就更宽容。也许正是这种深爱与宽容使他格外痛苦,不然,跳起来大骂一通那女孩的父母,或者指责一下那女孩的软弱,或许就会好受一些。

她不知道他回国究竟是躲避这段爱情,还是去找那女孩了,按说abc是不会在国内的,但谁说得准?说不定为了逃避父母的干涉,abc就跑到国内投奔爷爷奶奶去了,让父母的父母来对付父母。

有那么一瞬间,她心里冒出一个大不敬的念头:也许这就是报应?但她马上打消了这种想法,太恶毒了,你不能因为他离开了你,就对他的遭遇幸灾乐祸。不管怎么说,他不幸,也不能使你幸福。

九月初,艾米ove到h州去工作,她仍然在学校注了几个学分,准备在本学期内答辩。九月中旬,她开始写她跟他的故事。她在自己的博客里贴了几篇后,越来越多的人建议她贴到坛子里去。她不知道jason会不会答应,又没办法联系上他,正在着急,突然收到jason一个eail,很简单的几句,就说他一切都好,现在可以从他的住处上网了。

她知道他这只是在履行他的诺言,仿佛在说:你叫我跟你联系,我就联系,但我没什么话跟你说。她学着不生他这种冷漠态度的气,也学着写简简单单的eail。不过她的简单比繁琐还繁琐。她每次先洋洋洒洒地写一大篇,然后慢慢删,慢慢删,把那些有点感情的话都删掉,再把可能被理解为有点感情的话也删掉,一直删到干巴巴了,才发出去,免得把他吓跑了。她自己写过一通,虽然没发给他,也算抒过情了,感觉比完全不写要好,用唐小琳的话说,就是“过了一把干瘾”。

她问他:“我可不可以把《十年忽悠》贴到坛子里去?”

他回答说:“你想贴就贴,你不要老是担心我会说什么,只要你开心就好。你做什么,我都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我是你的超级粉丝。”

她不知道他这是不是在赌气,她也不管了,就贴到坛子里去了。他说他在跟读,他有时评价几句,开个玩笑,主要是针对那些跟贴的,对故事本身,他很少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