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那张脸朝着他转过来,露出那样桀骜的一笑,他的身体就会以最高的热情响应。

他邂逅那个人的时候十九岁。

正是隆冬,十来个拿棍子的混混把童峻围在了死胡同里,让他把钱包交出来。童峻从来不是个乖乖听话的人,愣是一个人赤手空拳地跟人家干起来了。

童峻学过近身搏击,甚至在比赛上拿过不错的成绩。

但毕竟是一个打十个,混混也是有策略的,三五个轮着上,很快童峻就没体力了。

“干什么呢你们。”混乱里,童峻听见一道清凌凌的声音。

少年穿着浅色的衬衫长裤,外头大喇喇地罩着一件到脚踝的黑色长羽绒服。

他嚼着泡泡糖,一双眼睛懒洋洋地眯着,让人想起在太阳底下晒肚皮的小花猫,但眼神又意外地冷,说像小花猫就又不大贴切了。

红嘴唇一嘟,少年吹出一个泡泡:“仗着混/蛋多欺负人是吧?”

少年身上有种混不吝的架势,看起来文文弱弱一个男孩子,却好像比高大能打的童峻更让人发憷。

混混头挥舞着棍子大声吆喝道:“哪来的小鸡崽子来凑热闹,没你屁事,滚蛋!”

少年不紧不慢把挂着肩上的包拿下往墙角一墩,又把羽绒服脱下来折好放在包上,松了松肩膀,转头冲着混混头一笑:“嘿。给你十秒钟,劝你赶紧撤。”

后来就是一场混战,童峻没想到那个漂亮男孩拳脚比人还漂亮,明明打得是野路子,动作间却尽是凌厉精巧,招招直击要害,一看就是没少跟人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