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不得不承认,他的字写得还不错。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祝明月拿起一张宣纸,上面写的,是她喜欢的苏轼的词。
一抬头,张逢春居然站在她旁边。
祝明月猛一哆嗦,这人,怎么走路悄无声息地,神出鬼没像猫一样?吓死人不偿命呀。
“你识字?”他问道。
“一点点,”祝明月谦虚地说。
“不错,”他点头,“你出身书香门第?”普通人家的女孩,是不会有机会读书识字的。
当今是乱世,张逢春看到过,有些大家闺秀、富贵人家的小姐,遭遇变故,沦落街头的。如果她出身书香人家,让她做丫鬟,确实太委屈了。
祝明月摇头,她父亲出身平民,母亲是孤女,祖上都是大字不识的穷人,和书香门第扯不上半文钱关系。但是她父亲很重视教育,自己自学,要求儿子们都要读书。现在,她家应该算是,刚摘掉文盲的帽子。
至于她自己,学到的那点东西,是父亲请先生教哥哥,她蹭着学的。反正,字都认识,杂书也看了不少。
张逢春看看她,这个姑娘很有意思。她有一些书香闺秀的气质,但又有点不太像。她低着头,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眼睛里像有水光在波动。
祝明月忽然惊觉,张逢春在往她这边靠,他的手,差不多要碰到她的手了。
他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他打算要调戏她吗?
第十章
祝明月看张逢春就要碰到她,赶快往旁边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