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他们在,若他们有那个能力,定然会将那个抽出昭明剑骨的人碎尸万段以消心头之恨。
可那一切已经过去很久了,于李昭明而言,是再也不会回头的过往。
“你跑得倒是挺快。”
巫行云昂首,眯着眼睛看冰树上悠闲的乌发少年郎。
“那是当然——”
清晨的日光有些刺眼,少年逆光浅笑,面容有些模糊,声音是一如既往的清若金石相交。
“别的不说,跑路我是最擅长的。”
逃跑可是他们必备技能,当年在混沌待了那么久,里头没有哪个神魔不会逃跑的。
虽说实力也很重要,但能打能跑的才能活到最后,要不然当年也不会就他们几个苟到了盘古开天辟地之时。
哪怕中间提前溜走到其他宇宙的那几个也一样,谁还不是个跑路小能手了。
更何况就算到了洪荒,他也没少因为过于浪而被三哥揍,闪躲技能已经修炼到登峰造极境了。
李昭明一生最丢脸的时候,永远是被他哥按在地上揍时,天上地下十万八千里外还有狐朋狗友远程围观喝彩——鉴于他们也不愿领教混沌珠手中那一杆不输魔祖罗睺弑神枪的紫焰尖枪,只敢躲在远处偷偷观摩。
无论他实力提升到什么地步,他的好哥哥永远刚好比他高一层次,正好是能把他按在地上锤的程度。
其实按照实力来说应该还有道祖和魔祖在他之上,但是李昭明从来不怵他们就是了。
巫行云被他这么自豪的回答震惊了一下,随即扶额。
她怎么就忘了,李昭明从来不在乎这些。
看来她还有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