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明王是个中好手,楼里上下没一个人能比过他,可今天不知怎么,渐渐落了下乘。阿傍一直关注着他,本以为他是大战金云览太累了,自己便放缓速度等他。结果他越走越慢,最后身形一崴,竟跌在了直道上。
同行的人都吃了一惊,纷纷停下步子围过来。阿傍去扶他,为他翻身时触及他的前胸,只觉满手冷腻,就光一看,满掌都是血。
大家倒吸了口气,果然不好的预感应验了。阿傍看着他渐渐发青的脸,伸手要去扯他的软甲查看伤势,被他阻止了。
他吃力地摇摇头,“别管我,你们走吧……”
阿傍喉头发紧,接过苏画递来的金疮药,找不到伤口,便一股脑儿洒满他的前胸,急切道:“你坚持住,我背你进木象城,进了城就有大夫了。”
可是明王已经不能再说话了,他被金云览暗算,憋着一口真气续命,才勉强杀了他。然后上城墙,斩断宗旗,耗尽了最后的心血。他知道自己不行了,随他们出城,不过是徒劳,多走一步是一步罢了。
这样也好。躯壳千斤重,再也操控不了了。这一身背了太多的血债,他在昏聩里看见周围冒出无数的黑影,等着吞噬他,找他寻仇。别人的人生苦短,到他这里是负重前行,认真说,他从未真正感受到活着的乐趣。他曾经路过满是残垣的老宅,夕日的家道兴隆,早就散入了远山远水。他驻足看了会儿就离开了,现在想想,当初应该和父亲一道去死,何必贪生,多受二十年的苦。
阿傍见他要合眼,发了疯一样摇撼他,“大哥,你不能死,你还要去找那个卖酒的姑娘!”
他轻轻扯个笑,那笑看上去像唇角的抽搐。
阿傍的喊声里带上了哭腔,“那姑娘有雪白的手臂,又细又长的腿,小山一样的奶子……”
大腿和奶子,其实他都不稀罕。杀手也有重情的,他带着兄弟们冲出了金缕城,对得起楼主了,然后他要走自己的路,去找那个凿穿他心房的姑娘。
明王就那样死了,死在了空空的直道上。他们这些人见惯了生死,猎物的身首分离,同伴的尸骨无存,都不是多新鲜的事。然而在这种全员突围的情况下,损失了一个人,就缺了好大一角。
众人肃立着,哀致地望着阿傍怀里的人,一向意气风发的青年渐渐冷却,面孔也变得冷漠了。
环顾左右,直道两旁是无尽的水泽,连安葬他的地方都没有。把他抛在半道上吗?天气这么热,让他在烈日下腐烂发臭么?大家都不知道应该何去何从。
胡不言站了出来,“把明王交给我吧!金缕城的城墙边有土,我去刨个坑把他埋了,将来攻下了众帝之台再来给他迁坟。你们继续往前走,不要耽搁。”
目前这是最好的办法了,胡不言化出原形,魑魅和魍魉把他抬上狐背,三大护法都向狐狸拱手:“明王就拜托胡兄了,请妥善安葬他。”
得到他们一句“胡兄”真不容易,换做平时,胡不言又会大肆吹嘘一番,但今天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可高兴的。他混迹在他们中间,虽然吵吵闹闹比吃饭还要寻常,但血肉之躯总会有感情。那群护法先不论人品性格,至少个个赏心悦目,他喜欢漂亮人儿,所以并不真的讨厌他们。
现在老大没了,死得那么悲壮干脆……胡不言吸了吸鼻子,背起他重新折回金缕城。城墙下的夯土很硬,他的前爪扒出了血也没有停下。他一般很少全心全意干一件事,以前在九州时,但凡有一点让他感觉吃亏,他二话不说就走人。没想到走了一趟红尘,微小脆弱的人教会了他何为大义和坚持,他自觉妖性得到了升华,即便不能脱胎换骨,他也要做一只讲义气的狐狸。
掩埋了明王,他从城墙上摘了一盏灯笼下来,放在他坟前,“拿上灯,照着点脚下,下去的路有点黑,别摔了。”他从怀里摸出两张银票来,伸进灯笼里点着了,边烧边道,“这是我全部的家当,省吃俭用好几十年才攒下的,本想拿来迎娶苏画,现在全给你吧!到了陌生地方,打架不合适,拿这个钱打点打点,来世托生个好人家,别再当杀手了。”
说到最后,说出满心悲凉,又略站了会儿,才转身追赶他们去了。
木象城里正兴建楼台,崖儿站在一处庙塔上俯视,街道上行人往来,临水的码头上停着巨大的船舶,船上装满合抱粗的木料,要运送到工地,每次往返需百余人推拉。
木象城是唯一有水路连通外邦的城池,因此商业要比其他四城发达得多。木宗的宗主也不像金宗宗主那么神秘,他倒是个诸事愿意亲力亲为的人,生得一副膀大腰圆的身架子,穿佛头青的大科绫罗。大概是个审美有偏差的人,腰上系紫色的蹀躞带,挂了满满当当一排彩色的装饰。虽然人胖,但他不怕热,站在骄阳下挥汗如雨指挥运输的板车,说到恼火处,自己跳下去,推着车辕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