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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日记 居尼尔斯 1145 字 1个月前

“你抱我走走,在客厅散散步,遛遛弯。”杨壮壮下了一道指令。

那兰严格执行她的指令。

十几分钟后。

“你是不是累了?”她问。

“没有。”

“骗人,你呼吸变快了。”

“那就是吧。”

杨壮壮的脑袋噌的一声立了起来,和那兰的脸面对面。那兰这时才看清楚她的脸,格外娇弱,格外惹人爱怜,格外让他情难自控。

“你的体力是不是太差了?”她一本正经地问,丝毫没察觉到他的异常。

那兰别开视线。

“心情好点了吗?”他转移话题道。

“没有。”

“不用在乎李悟对你的评价……”

杨壮壮没有让他说完这句话,她像只树袋熊一样被他正面抱着,想要发动点什么攻击,那兰基本没有任何还击之力。例如她兜头而来的吻。

☆、四八篇

(4)

食髓知味是个贬义词,那兰高二语文课上知道的,当时他那个满头卷发的瘦高个男同桌还用这个词造了许多淫邪的句子,那兰记忆犹新。他觉得这个词很适宜形容自己的现状。

前天晚上,他和杨壮壮做过了,令他食髓知味。

他没办法再正经看她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有时在办公室偶然瞥到她的身影,都会立刻想到前晚的场景,然后一阵头疼脑热。

曾有为照常约他打篮球,那兰手上工作闲置下来,加上一腔精力无处发泄,便答应了他的邀请,在文体中心待了两个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