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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日记 居尼尔斯 1141 字 21天前

“你以为我没看到你俩眉来眼去?”她在杨壮壮对面坐下,“诶你不是喜欢你们组那个日系中年美大叔吗?”

“人家三十还没到怎么就中年了?”杨壮壮一边拆外卖箱子一边道,“我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你还不知道吗?”

“你喜欢的男人都活在荧幕上,我没见过。”

“反正不是我室友这种小男孩。”

“诶我倒奇怪了,你这位室友除了长得比较显小之外,到底哪里小了?”

“我警告你,别乱开黄腔啊——尤其在我室友面前。”杨壮壮手握羊肉片的盒子指她。

利冉用另一个盒子打下杨壮壮的羊肉盒。

“我还警告你呢,别老对男人用‘小’这个字眼,他们,都、对、这、个、字、很、敏、感。”

“……”

☆、二二篇

(10)

这个周六,那兰在体育馆打了一下午篮球。洗完澡,曾有为照例问他要不要一起吃晚饭,那兰答应了。

“要不要叫靓靓?”曾有为问。

“彭靓?”

“对啊,虽然你对人家没兴趣,也不要排斥多交个朋友嘛。”

那兰把脏衣服收到背包里,淡淡道:“这种朋友我应付不来。”

“应付不来是什么意思?”

那兰没接话,就只是默默看了他一眼。

两人走出体育馆时,天还大亮着。春森八月底的风很闷热,吹得人心烦意乱,曾有为走过来要搭那兰的肩膀,被他毫不客气地一手挥开。

“你今天怎么了?”曾有为纳闷道,“打球也是,不要命了一样。碰上什么棘手的事?”

“热。”

“春森的夏天出了名的热,你在北京待了四年,肯定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