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

“其实还有一只。”摊主转身抬起一个半人高的大筐放到面前,“这只鸡保证公子你们两个人一个月都吃不完。”

书风雅嘴角抽了一下:“什么鸡如此夸张?”

“火鸡!”

“……”

“这可是小老儿从西域商人那花大价钱采购来的,本想留着自己吃,公子你不要就算啦!”说着便作势要将筐抬回去。

书风雅抬手制止了他的动作,随手放下一锭银子,又在街上找了个壮汉帮忙提着筐,转身往客栈走去。壮汉一直帮书风雅将筐提回了客栈,得到了一些佣金,十分开心地离开了。

书风雅命随从将火鸡搬到了厨房,询问了厨师之后发现这东西不适合煲汤,便从客栈后厨宰了一只鸡。

厨子难免有些不解,好奇地问:“公子何必绕远呢?咱们这自己就有鸡,为何还跑集市上去买?”

书风雅提着褪毛洗净的鸡走进厨房:“忘了。”

“……”

怎么会忘?只不过是想出去走走而已。有时候有些话不能对别人说,就只能自己想通。

鸡汤很快就煲好了。

很难想象书风雅这种人还会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