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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先生,他非但没有呵止,反而站在林歇身后视野最好的位置,摸着下巴看林歇落笔运笔,一脸的若有所思。

林歇写了不知道有多少张,等满足了左边桌的姑娘,前桌的姑娘又来,等前桌的姑娘拿走了林歇在她指挥下写好的字,又有别的姑娘让林歇再写。

一个个都觉得自己能叫林歇写出比上一次更好的字来。

林歇也不嫌烦,等写到第九张,先生终于开口了——

“我让你们写的字,你们可都写好了?”

话语一出,围着林歇的姑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顿时一哄而散,赶着写字去了。

然后先生就叫了林歇左边桌的姑娘来,让她握着林歇的手写字。

那姑娘姓金,是整个梅班写字最好的,只因家中祖父喜好书法,她从小就跟着耳濡目染。

虽不懂先生让她这么做有什么意义,但她还是照做了。她站到林歇身后,握住了林歇拿笔的手。

先生则是换掉了桌上的纸。

金姑娘看了看桌上白纸,又看向先生。

先生说:“就写刚刚写过的那一句。”

“是,先生。”

金姑娘握着林歇的手开始写字,可从落笔的刹那开始,金姑娘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轻松了。

她也曾教过家中弟弟妹妹写字,因而知道这样握着别人的手写字是最憋屈的,因为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着笔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让你感受明明笔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从心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