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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哪里见过你。”秦萱记性不错,瞧着面前小兵的脸有些眼熟,但也想不起到底是在哪里见过他了。

记性太好的人,在战场上多少有些挨不住,除非心性强大,本身又是不怎么将旁人性命放在心上的,不然夜里就会做噩梦,更严重些,疯掉的也不是没有。

“小人曾经在高句丽的丸都城中,与将军见过一面。后来小人所在伍中的百夫长死了,便打散归组到将军这里。”

这是常有的事,战场之上,所有人的命都是一样的,哪怕是坐镇中军的主将,说不定都有可能被敌军一箭给射死了,更别提那些百夫长,百夫长死后,若是队伍中死伤甚重,就会打散重组。

“……”秦萱似乎想起了一个小兵当着她的面抢东西的画面。鲜卑人的兵制,便是部落制,兵们除了口粮,绝大多数用的,甚至包括身上衣服和手里的武器都是部落里头置办的,换句话说,跟着出来打仗,就是为了捞着好处回去,不管是财物还是女人,总要有那么一些。但在上峰面前,小兵们抢的再疯,也要收敛一二。但是眼前的人那会好像还放肆了一些?

那会王城里头乱成一锅粥,事情也多,所以她也没有那个精力来要百夫长抓人。

“你听得懂匈奴话?”秦萱有些好奇。

“小人阿婆便是匈奴人。”那小兵说道。

“好,”秦萱点头,她这会心里的惊讶已经淡去了,这在宇文的地盘上,但就是这样,她若是出了什么差错,到时候不管是不是宇文部的人做的。都是宇文的人担责,秦萱不知道白日里头那个少年是个什么来头,不过现在看来,能用就行。

“你叫甚么名字?”秦萱问道。

“胡归。”小兵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