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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了。”阮婉态度坚决地拒绝说,“我自己可以走。”

“伤口又裂开了。”沈子煜微皱着眉,注视着她脚踝处正在渐渐变红的绷带,说,“你的脚这几天都不能使力,伤口如果反复崩开,会留疤。”

“……”阮婉突然有一种“最后一句是重点”的感觉。

“是啊,阮小姐,女孩子身上留疤很难看的!”疤子非常“诚恳”地说道,“而且脚踝这种地方,夏天穿裙子啊凉鞋啊经常会露出来哟,有疤就不好看,你一定要注意的!”

阮婉看着这位明明脸上带疤长得颇具悍勇之气、却在说这种话的疤子,只觉得违和感爆了。就在此时,她又听到他问:“你家里有医药箱吗?”

“有。……反正都要重新包扎,我自己走上去也没事的。”

沈子煜看着她脚上那已经变得全红的绷带,抿紧唇角:“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姿势,我可以背你或者扛你。”话一出口,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些什么。他觉得自己大概又会被讨厌地更多了,但是——他真的无法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昏迷不醒,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流血,无法看到看到她在自己面前一点点失去生命力……那会让他无法控制自己。

上辈子那突如其来、撕心裂肺的痛,在他的心上留下了重重的伤痕,直到他生命尽头,这伤口都丝毫没有痊愈的迹象。并且,绵延到了这一生。

阮婉被他凶地有些莫名其妙,本来还觉得这几年沈子煜变得出乎意料地成熟,现在看来,人最本质的地方是不容易轻易改变的。他刚才那一声,倒是颇有当年的“雄风”。

她不乐意这么服软,还想再说上两句,却看到不远处有人走来。

阮婉想到自己现在的造型,连忙拉下大衣的帽子,再侧过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