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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首愣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双眸子盯死了荣平,仿佛下一瞬就会拿刀砍过来。荣平轻轻吸了口气。“您背上应该有个疮。您偶尔会觉得背心那个位置发硬发麻是不是?”

匪首的脸色变得铁青,攥紧了拳头,牙齿咬的咯咯响。荣平却丝毫不受影响,诚恳的道:“您现在可能不在乎,但实际上看您面色,湿热火毒积累已久,如今内脏积热,气血凝滞,不出三日,必然发作,到时候就会疼痛难当!”

“你大晚上过来就给我说这个?”

“白天人多,说了影响你形象。”

匪首面黑似铁,他刚才洗澡就碰到了,火辣辣疼,但不碰,不也没事?过两天,自然就消了。他从来不生病,身体好的很。他冷笑一声看着荣平,“小娘子,你知不知道我可以就地把你办了?”

荣平摇头:“你不会”,她挽起胳膊露出一段手臂,那玉白的肌肤上一个一个红肿的疙瘩吓了匪首一跳:“你这是怎么回事?”

荣平叹息,眼波一横,流出些泪,当真楚楚可怜:“小女子时运不济,在给一个病人看病的时候被传染了,一开始只有手指头上有,现在整个胳膊上都是了,等到它沿着手臂蔓延上心口,我就没救了。”

她的脸上露出将死之人的悲哀之色:“这病传染性极强,你要碰了我,你也保不住命”

匪首脸色微变:“你在吓唬我?”

荣平叹息:“大爷干的是刀口舔血的营生,若不是心知必死,我又怎么会面对诸位好汉,如此镇定?”

匪首懊恼不已,又担心背后的疮,又看着荣平无可奈何,最后一伸手:“滚!”

荣平立即走人。匪首却开始坐卧难安,一会儿是自己背上看不见的脓疮,一会儿是荣平那条长满疙瘩的胳膊。等到了第三天,这个疮疽疼得他站也不能,睡也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