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教唆犯,哪怕未满十六岁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她的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怎么可以被送进局子呢?

可池颖大概不了解,证据充足确凿的情况下,咬死不认对她而言并没有任何好处,反倒是认罪态度恶劣的表现。这不会影响她的定罪,但对量刑轻重是有一定影响的。

警察上门通知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时候,李岚在厨房忙着准备晚饭,池林翘着二郎腿在看电视。

门铃被按响,李岚随意在围裙上擦了擦手,风风火火打开了门。一看是两位穿着警服的警察,先是怔愣片刻,而后想到了什么,脸色不知不觉苍白了起来,哆嗦着唇紧张道:“两位警察同志找谁?”

两个警察对这家女主人的态度感到奇怪。他们都还没说明来意呢,怎么就先哆嗦上了,看着很怕跟他们打交道似的。难道他们已经得到消息,知道自己女儿出事了?

疑惑归疑惑,两位警察同志还是尽职尽责说明了事情原委,让监护人跟他们走一趟。一般审问未成年人,是需要监护人在场的。

从警察嘴里听到池颖做下的那些事,李岚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她的女儿那么善良、那么温柔,怎么可能会做违法犯罪的事呢?

而池林同样难以置信。不过他并不是质疑池颖是否会做下这些事,他不敢相信的是那个蠢钝如猪的人是他的女儿。

做就做了,但居然不晓得消灭证据、抹去痕迹。而且,居然还自己亲自出面?

这是得有多蠢啊?!

可再蠢也还是他们的女儿,总不能真的放任不管。于是,李岚与池林两人紧赶慢赶到了警局。

看到父母过来,池颖绷紧了许久的神经终究还是断了,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模样好不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