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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卿话音一落, 梁忆瑾赶紧把腿往收,态度谦逊:“还是妾身自己来涂吧,王爷愿意屈尊,妾身也不能太不懂事不是?”

“别动,”彦卿握住她细白的脚踝,饶有趣味道:“我这人做事不喜欢半途而废。”

梁忆瑾手抵下巴,轻轻地笑了一声。

十个脚趾都涂了一遍,梁忆瑾双足并拢踩在chuáng上,总觉得再叫彦卿给她涂一遍就有些欺负人了,便道:“妾身觉得这样淡淡的也好看。”

“嗯, ”彦卿无所谓道:“不好看我也没打算涂第二遍。”

他拉过梁忆瑾的手,姑娘水葱样的手指纤细素白, 指甲修得gāngān净净, 她好像不大喜欢戴戒指,手指上从来都是光秃秃的。

见他发呆, 梁忆瑾问:“殿下在看什么呢?”

彦卿回神,低头去蘸花汁子,随口道:“好像没见过你戴戒指。”

“不方便, ”梁忆瑾把手举高仔细端详, “很早的时候也戴过, 总是丢。”

彦卿抬眸:“老老实实戴着又不摘掉,怎么会丢?”

“可我总是喜欢摘下来拿在手里玩,”梁忆瑾竖起一根指头,比划着, “就像这样,套在指尖转折玩。”

彦卿攥住她的手指,漫声道:“毛病,得给你治一治。 ”

说治一治还真就打算给她治一治。

没过两天,彦卿就送来了一枚戒指,红宝石镶缉米珠,硕大的宝石比梁忆瑾细细的手指还宽出一截去。

但梁忆瑾全然没有收了礼物的喜悦,反是满面愁容。

她扯了扯嘴角,问:“这戒指很贵吧?”

彦卿伸手比划了一下,“这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