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欲屈膝跪地,被弘历扶起,“没人受到惊扰,曲子很美,歌声也是宛转动人,”细细地打量了她好一会,但见她娥眉淡扫,朱唇轻点,肤白颊红,看得出是精心打扮过的,眼角眉梢忧愁难掩。

忽而问道,“这曲子是你谱写的?”

“回万岁爷的话,是婢妾谱写的,”

“妹妹不愧是万岁爷亲夸的才女,只是随口吟唱几句,便是让姐姐听着,也甚觉酸楚,”芳华怕孤单么?说的真好,谁又不是芳华之年进宫,却没宠几年就被冷落的呢?凄清长夜,独自一人流泪到天亮!

弘历收回手,转身对高氏说,“爱妃,这夜晚天凉,您风寒未愈,还是不要在这夜下久呆了,这会太医也该到了,身子要紧,”

这话一说,高氏哪里不知他的意思,虽心里酸楚、愤懑,可一想这完颜氏是自己扶起来跟喜宝争宠的人,再加上费了一晚上的劲,皇上只答应把嘉嫔的孩子给她养,若这秀贵人能笼住皇上的心,一举得男,她的孩子必是由她这个一宫之主养,再说,这秀贵人被她打压了几年,便是有点想法,也断不敢也不能越过她去。

遂说道,“妹妹歌声太美,臣妾听着都入迷了,竟忘了御医还在殿里等着呢?”用帕子遮着嘴角轻咳几声,以证明自己真的有恙在身,“那臣妾先行告退了,”看看天空,“今晚夜色真美,想来皇上诗意正浓,妹妹不妨陪皇上作上几首,”

完颜氏看看皇上,羞涩地说,“我送姐姐吧,”

“不用,这点路,我还识得,”说着,一甩帕子,在随同宫女的搀扶下离去了,走出偏殿,回头看两人,听见弘历问道,“芳华怕孤单?是说你自个的么?”这曲子一听就知道是女人对男人的怨怼之曲,完颜氏既然敢在这月下吟唱,这曲子自是唱给他听的。

“回万岁爷的话,是,”

“那么那个旧缘是指朕喽?”

完颜氏弯唇苦笑,顷刻间,两行清泪顺着眼角滑落,“旧缘该了却是难了,”虽未明言,却意思到了。

月光下,含泪的眼眸晶亮闪闪的,在头上荧光的映衬下,竟是褶褶生辉。

真美,弘历透过这双眼睛看到了另一双眼睛,那是一双澄澈的眼眸,仿佛一汪湖水,闪闪烁烁,波光鳞鳞,清澈见底,又好似繁星点缀的夜空,美丽晶莹,纯净璀璨,美,美极了!且喜怒哀乐时,也是神态各异的,时而狡黠,时而狐媚,时而精明,时而迷糊,时而羞恼,时而明媚……无论哪种,都是让人移不开眼的。

“既是难了,就不要了了,”弘历说,魔怔般抬手勾着秀贵人的下巴,挑了起来,用指腹帮她拭去脸上的泪珠,动作轻柔,好似对待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夜幕下高氏的娇颜阴沉森冷,宽袖下的柔荑紧握,指甲刺痛手心,疼的心都跟着颤栗起来,这就是自己全心全意爱着的男人,若可以选择,她宁愿做个平民妻,不做这帝王妃,若可以选择,她希望没有爱上。

紧咬牙关,泪顺着眼眶滑落嘴角,真苦!

完颜氏在他温柔的对待下,激动的打着颤栗,在他直勾勾、火辣辣的注视下,心跳加速,别过脸不敢直视,柔声说,“皇上,还要作诗么……”

弘历眼里清明了,放开她,拿过她手中的帕子擦着手,“你的才情,朕白日时在御花园已经领教过了,今晚,朕不想做诗,”

“那皇上想做什么?”面上娇羞不已,内心却欢欣雀跃,眼波流换,拿一双脉脉含情眼神地勾着他,只等他说,朕不想做诗,只想!

或者来个公主抱将她直接抱至床上。

完颜氏内里的芯子叫周瑶,穿越前是一家文化周刊的小编辑,混迹在各大网站寻找可以供他们周刊约稿的写手,看的小说没有一千部也有八百部,觉得那些作者参差不齐的,还没她写的好呢?

她上大学那会,是学中文的,勉强算个系花级别的美人,家里是做生意的,小富有余大富不足,这有才有貌又有点财的美人都是不缺男人追捧的,被众星捧月地呵护着,难免就有些傲气,因为长的漂亮,还参加过《红楼梦》选秀,结果长的比她长的美、后台比她硬的大有人在,她被pk下来了,却觉得那些被选中的人都被潜规则了,她没选中,是因为她不屑与之为伍。

业余时也会写上一写,中文系毕业的,文笔自是不必说,出过几个短篇,有了些知名度,于是开连载,写长篇,人气挺高的,还有出版社想签约她出书呢!

经人介绍,认识了个富二代,美女都是矫情的,尤其是才女加美女,小资情节颇为严重,穿来那天下着小雨,她非要跟男友雨中散步玩儿浪漫,结果六月的天,娃娃的脸,小雨变大雨,一个惊雷下来,她被劈到了清朝,成了待选秀女完颜氏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