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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对夏洛克,从一开始的室友,到同事,到朋友,到现在我背着他穿过伦敦的大街小巷,这个人的呼吸打在我的耳朵上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个声音一直在絮叨个不停。

‘承认吧,john,他是你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瞧,你连临死的时候想到的都是他能不能过的好。’

即使全世界都对我说,嘿,小子,你爱上他了,但我仍然表示不相信。我有些烦,这个声音一直在我脑袋里盘旋不去,弄得我耳朵嗡嗡的响。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看重夏洛克超过一切,我容忍他的毛病,他欣赏他的睿智,我甚至喜欢他那头毛茸茸的卷毛头发,这一切看在我眼里都是出奇的和谐和顺眼。我作为笔直笔直的男人的经历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我不准备把这个定义为爱情,因为我喜欢两情相悦,我现在不知道这个睡得死死的男人到底懂不懂,什么是爱情。

该死的。

天已经黑了下来,但是我还是没有背着夏洛克走到家。艾琳走的时候说夏洛克只是累了,但是我在他的脖子上找到了针孔,显然,夏洛克只是被迫陷入沉睡,虽然他现在安静的好像一个孩子。

可以打出租车,但是我没有那么做,似乎全伦敦的出租车司机都看过了我们的脸,我现在正在选择人生中最重要的命题,显然在一个小空间里有第三个人会让我的脑袋转不动。

要背起比我高了十几厘米的夏洛克显然不容易,而且他身上的肉并不少,我也不算背,只是把他的胳膊放在我的肩膀上撑着他回家。

“john……”他的脑袋垂在我的肩膀,只是无意识的一句呢喃。

我紧了紧手臂,牢牢的圈住他的腰,淡淡的回应了一句:“我在这儿。”

回家的时候,米尔很乖的窝在自己的小窝里面,那双葡萄一样的眼睛闭得紧紧的,我努力让脚步轻一些不吵到他。打开夏洛克的房门,我把夏洛克放到床上,然后给他盖好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