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是一座巨大且复杂迷乱的地牢,不过倒也不像是一般地牢阴暗潮湿,肮脏恶臭,这地牢里,似乎干净整齐,别说虫蚁蛇鼠,异味都很少闻。

此时,会所里的那一群人,正说说笑笑。

“啧啧,进了地牢,他这一辈子是别想出来了,风哥,高,你这招真是高!我还以为裴西宴有多大的本事呢,没想到竟这般愚蠢的让你玩弄!”

叶成风眼里挑着一抹得意,却摇了摇头,“什么叫我这招高?分明是他自己闲来无事,三更半夜乱跑,眼睛又不好使,才闯进那地牢里面,呵,念在情分上,再过个几天,我会好心去给他收一个尸的。”

叶成风的这一场设计,试图不让手上沾染半分血腥。

有人听到这,立马调笑着打趣道:“情分?风哥,你跟他有什么情分啊?”

叶成风指腹抵着高脚酒杯的边沿,慢慢悠悠地摩挲着,“念在我们……喜欢过同一个女人的情分上。”

喜欢……同一个女人?

自小跟叶成风玩得好的唐卿礼,一耳就听出这话里的弦外之音。

“池嫣?风哥,怎么还惦记着那女人呢?”

本是又纯又欲,又软又甜,让人看一眼,就心痒难耐的那种,如今更是升级为人妻,人母,身上宛若又多了些许成熟的韵味。

无数种模样糅杂在她的身上却并不显得凌乱,反而让人有一种想一层一层剥开,一点一点地往里,深入探究的欲望。

“虽然那女人是有让人惦记的资本,但风哥,她不识好歹,你也在她手里栽过好几次 了,她哪还值得你对他念念不忘?”

“谁知道呢?”

他身上啊,可能天生有一根贱骨。

越是得不到,越是要得到。

自始至终,让他心里不甘怨恨的是,他曾经像一条舔狗似的,哄着他时,他都未曾得到过他,后来,他宁愿选择裴西宴那样的人,也不愿意多看他一眼。

他叶成风在她眼里,就那么的不堪吗?

叶成风抓着酒杯的手,狠狠地攥紧,恨不得要将那高脚杯捏碎。

一旁的唐卿礼见叶成风心情不好,连忙劝:“风哥,别气了,你自己都说了等几天就要给他收尸了,他死了,你也彻底的安宁了不是?”

尽管叶成风直到现在 还不知道裴西宴那样的人,为什么会轻信他的话,往那地牢里走?

他就那么想见到荆祈吗?

他跟荆祈……到底是什么关系?

叶成风脑子里一下冒出太多个念头,可是没有一个想的明白。

而此时,地牢里,裴西宴在黑暗中行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完整的将这座地牢‘逛’完。

他身子靠着一面墙,席地而坐。

一条长腿伸着,一条弓着,手臂微微弯曲搭在那弓着的腿上,看上去倒没有一丝紧迫的姿态。

他需要在这密闭的黑暗空间里,至少存活七天以上。

一个正常人在没光的环境里待上个三五天,哪怕是有吃有喝,都会饱受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将一个人逼疯,甚至……逼死,更何况还是在一个没吃没喝的情况下。

但是……叶成风没想到,裴西宴身上,还有一个特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