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李廷尉精神抖擞地出列:

“启禀王上,臣有一计可安百越。”

秦王政十分意外:

“哦?说来听听。”

扶苏可没跟他说过李斯上辈子提过什么“安百越之计”,他这是压榨出李斯的更多潜力了?

王绾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李斯。

这家伙一个廷尉搞得和相国似的,考虑得是不是太多了点?野心不小啊。

李斯无视了王绾警惕的眼神,将自己的计策娓娓道来。

作为法家弟子,李斯最擅长的就是建立法度。规定统一的文字、统一的度量衡这些,其实就是法度严明的体现。

纵观李斯的功绩,基本都和法与规则脱不开关系。

于是李斯便想着,中原人能用律法来管理,为何蛮夷不行?任何群体都有他们自己的生存规则。之前不行,只是因为中原的律法不适合他们而已,不代表以法治国本身有问题。

李斯决定以百越作为试点。

如果百越这边尝试成功了,或许就能修修改改推行到匈奴那边去,只要提出的律法是符合匈奴族群习性的即可。

他表示,百越之民习惯了在山林中的游猎生活,很难用现存的秦法约束他们。大秦不妨专门为百越制定合适的律法,施行一国两律的政策。

“百越可以先保留部落制的生活方式,不强令他们改变。大秦制定新的规范,禁止他们互相攻伐和侵犯中原庶民。之后再慢慢普及中原的教育和技术,一点点教化百越之民。”

等过个三五代,百越人自然也会习惯男耕女织的安稳生活。而不是去山林里朝不保夕地采摘野果、猎杀野兽果腹。

秦王政听得十分认真。

一个国家施行两种不同的律法制度,确实很大胆。要是搞不好的话,可能会引起庶民的不满,认为凭什么别人比他们宽松。

但秦国之前其实已经这么做过了。

关中秦人沿用严苛的旧律,新收复的三晋则使用宽松版秦律。目前还没有生出乱子来,因为关中也在慢慢放宽限制,到大一统时就能与三晋持平。

可百越那个不同,百越的律法至少要延续几十甚至上百年。而且习惯了那种律法的百越人,以后能接受律法变革为严苛的中原秦律吗?

李斯认为可以徐徐图之。

每年加一条,一点点地往秦律的方向修改。先从不起眼的律法开始,不会涉及到庶民的利益,他们的反抗就不激烈了。

而且在新条律增加的同时,还可以辅以其他好处。比如像之前颁布新田税制度时,给予部分贵族一段时间的免税优惠。

另外还有一个手段则是借势。

发生了某个案件时,顺势推出与之相关的条例,告诉庶民这是对原律法的补充。以舆论分析的方式宣传补充条例的优越性,告诉庶民增加这个条例是为他们好,而不是官府故意限制他们。

有现成的案子摆在跟前,庶民自然没法反驳,说不定还会很欢迎。

当然,这一整套流程里最重要的,还是得先制定出适合百越民情的律法。

早朝后秦王政留下重臣一同商议细节。

李斯拿着自己问商队要到的资料,细细与众人分析起来。

部落制的百越地区暂时还不习惯国家管理,那就先保留部落模式,然后以合作的方式派出官吏协助。

一开始不要派太多人过去,免得他们生出逆反来。

“一部分差役是过去维护治安的,一部分小吏是过去协助管理的。给每个部落划分自己的领地范围,小吏负责在双方部落起冲突时进行协调,以及在部落里传授各种先进技术。”

总会有人愿意尝试农耕,而不是维持游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