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很多风景很好的地方,我可以把路段写给你们。”乔纳森说:“我以前……”

克拉克用手拄着奶茶杯子,专注地看着他。

“……我以前跑报道的时候去过很多地方,每一处都有很独特的风景。”他悄悄眨了眨眼睛说:“很适合两个人单独去。”

李陵也嘬了一口热燕麦:“好呀,不过我们得先把你送到目的地去,那之后你想搬去哪里呢?”

“回故乡吧。”乔纳森注视着手里的杯子:“如果我还能找到那里的话。”

“看来你又要开始一段新的长途旅行。”克拉克笑着说。

“是的,也许会走很久……不过旅行太久就变成流浪者啦。”乔纳森双手捧着奶茶杯,他的手背也已经有了属于年长者那种细微的皮肤褶皱。

他只是老了。

“流浪者也挺好的。”克拉克说:“野外植物的种子不也是在流浪,期盼着有一天落在某一处生根发芽,然后结束流浪的旅程。”

乔纳森很惊讶:“你活得挺通透的。”

克拉克挠了挠头发,不好意思地说:“只是看过的书多……其实我也是个记者,目标是拿一次普利策奖。”

乔纳森以前辈的身份鼓励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坚持下去,总能有机会的。”

“那你以后呢?”他转向李陵也:“小姑娘,你以后想做什么?”

李陵也想了想,实诚地说:“我也不知道。”

没人知道陆地神仙能活多久,可能很久、可能很久很久。她人生的前一段在为飞升而努力,但飞升之后却又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正确答案应该是继续修行,然后努力成为天神,变成某种真正不朽不死的东西。

可是那也太可怕了吧,去某一个星球看望故人甚至只能用分身……更可怕的是整个三千世界都不再有想看望的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