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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酒想了一下晚上行动的地点,转头看向了伏特加,说道,“去乌鸦。”

伏特加马上点头。

他对于那家酒吧记忆深刻。

不仅因为那是他去过的第一家酒吧,他当时还没有成年,就偷偷混进去了。

他干过的更加出格的事情多了去了,这点小事并不值得他把这件事情记得这个久。

主要是因为在那家酒吧里面发生的事情。

他记得当时是贝尔摩德是马上要离开樱花的时候,说好要请他和大哥一起去喝酒的,接过酒桌上说了好大一通苦杏仁的坏话。

疯狂的渲染了苦杏仁是个神经病,而且是个很小气的神经病。

因为贝尔摩德的情绪过于强烈,导致他至今对此记忆深刻。

同时至今很想吐槽。

明明苦杏仁大方的不得了,不管是是对大哥还是顺带的他,哪有小气了?

小气的明明是贝尔摩德——说好了请他和大哥喝酒,结果最后连她自己的酒钱都没给,还是让大哥结的钱。

虽然大哥也没说什么,一点也不生气的样子。

……很快到了酒吧。

四人下车,大概因为时间不合适的原因,酒吧里面的人并不多,稀稀疏疏的分散坐着,中间的台子上,有个貌美的女歌手正用有些沙哑暧昧的嗓音低低的唱着一首曲调平缓的歌。

琴酒选了和上次一样的位置,伏特加和诸星大以及绿川光坐下。

这家酒吧除了酒,也提供一些简单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