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继续碎碎念:她文笔真的很好,而且写的是比利batson梗,懂吗,就是那种,那种冷坑产粮懂吗懂吗懂吗懂吗懂吗懂吗懂吗懂吗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这,尖叫尖叫尖叫尖叫尖叫
都去看,都去看,都去看!
please~
第4章
“艾文,你要出门吗?又是试镜?”看着在穿衣镜前认真拾掇自己的艾文,克拉克忍不住问。
“是的,”镜子前臭美的青年兴奋道:“这次是我的一个同事告诉我的,消息绝对保真!”
“而且听说这次是大剧组,他们需要很多演员,再怎么样,我也能混个镜头吧!”艾文美滋滋地补充道。
“是在大都会试镜吗?离我上班还有段时间,要不我送送你?”
“不,”艾文顿了顿,毕竟他知道自己的舍友其实并不喜欢自己接下来会提到的这个城市,“其实,试镜在哥谭。”
“那,再次祝你好运。还有,记得注意安全,我就不送你了。”果然一听到哥谭,克拉克立刻犯了怵。
哥谭,克拉克在心里反复咀嚼这个地名。说实话,他真的不太喜欢这个城市。虽然哥谭与大都会只有一桥之隔,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说在克拉克的印象里,大都会是暖暖的、散发阳光味的,树上长着各种小猫的,那哥谭就是潮湿的,散发腐臭味的,角落里长满蝙蝠的。虽然这样说很不礼貌,但是哥谭的小偷、扒手、强盗,各类稀奇古怪的罪犯以及各种意外事故显然,怎么说呢,稍微有那么点超标。